酒泉中院領導辦案已成爲常態

7月2日下午,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耀明擔任審判長,在中院大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李某某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並在新浪網上對該案進行了庭審直播。當事人親屬及社會公眾20餘人參加了旁聽,此案的審理是酒泉中院院庭長辦案常態化的一個縮影。

酒泉中院領導辦案已成為常態

檢察院指控,2017年10月25日、30日該案被告人李某某因瑣事,分別將被害人段某、段某同居女友及二人非婚生子騙至郊外殺害,就地將屍體掩埋,其中最小的被害人年僅2週歲。由於本案案情重大,證據繁多,在開庭前,楊院長與合議庭其他成員一起仔細閱讀案卷,反覆梳理卷宗材料,針對證據中的疑點專門向鑑定人瞭解情況及時排除,並提前組織控辯雙方進行證據展示,確保了庭審的高效順利進行。因本案案情重大,經合議庭評議,案件將擇期宣判。

酒泉中院領導辦案已成為常態

在酒泉中院,院領導辦案已成為常態,有效帶動法官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的工作積極性,促進了案件質效的提升,推動了新時代法院工作發展進步。撰稿:李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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