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中院執結一起國內仲裁案件

近日,一起國內仲裁執行案件,在執行法官充分運用調解方法下圓滿執結,雙方當事人多年的積怨得到了化解,曾經的合作伙伴握手言和。

2012年12月陝西某公司承包酒泉某公司的空調安裝工程,工程完工後因質量和結算問題發生糾紛,經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陝西某公司於2018年4月25日向本院申請執行,被執行人又以該工程質量問題將申請執行人起訴至肅州區法院。在案件執行中執行法官嚴格按照“一性兩化”要求,責令被執行人如實申報財產,並利用網絡查控手段,查詢凍結被執行人三個賬戶,劃撥98萬元案款支付申請執行人,並對被執行人採取了限制高消費等執行措施施加壓力,被執行人主動請求法院搭建平臺與申請執行人協商案件的履行。被執行人的態度積極誠懇也打動了申請執行人,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自願達成和解協議,並且被執行人按照和解協議全部履行了義務。因該案的順利執行,雙方當事人解開了心結,被執行人主動撤回了肅州區法院起訴申請執行人的訴訟案件,至此一起標的額628.2萬元的案件執行完畢,同時通過該執行案件化解了一起民事訴訟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百日會戰開展以來,酒泉中院不斷轉變執行理念,多措並舉,舉全院之力突破執行難瓶頸,有效提高執行效率,縮短案件執行週期,推動執行工作戰鬥力、公信力跨上一個新臺階,為取得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的最後勝利提供有力保障。撰稿:焦學亮 趙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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