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賀蘭縣批捕賀蘭縣首位雲聯惠傳銷骨幹成員

近日,賀蘭縣檢察院以涉嫌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偉某,這是賀蘭縣批捕的首位雲聯惠骨幹成員。

案件回顧

「案件」賀蘭縣批捕賀蘭縣首位雲聯惠傳銷骨幹成員

2015年6月,犯罪嫌疑人偉某經過上線立某推薦,加入雲聯惠傳銷體系。

當年8月,立某、偉某等人成立了寧夏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立某任法定代表人,偉某任財物總監。偉某充值999元成為該體系鉑鑽會員,用12.18萬元購買寧夏區域的三部GP代理。

偉某通過帶人到雲聯惠推介現場聽課,微信朋友圈分享等方式宣傳雲聯惠“消費積分全返”傳銷模式,直接和間接拉會員50人,其中在雲聯惠商城及加盟商家消費31人。後臺數據顯示,偉某發展下線成員1034人,發展下線層級達18層,累計從雲聯惠平臺提現13萬餘元。

案件經過

「案件」賀蘭縣批捕賀蘭縣首位雲聯惠傳銷骨幹成員

賀蘭縣檢察院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偉某在雲聯惠傳銷組織中,發展層級達到三級以上,且有邀請下線人員參與雲聯惠推廣活動、在網絡中宣傳雲聯惠等組織領導行為,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達到30人以上,擾亂經濟社會秩序。

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定,涉嫌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賀蘭檢察院以涉嫌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偉某。

什麼是雲聯惠

「案件」賀蘭縣批捕賀蘭縣首位雲聯惠傳銷骨幹成員

雲聯惠公司按照行政區域和行業類別設置代理公司制度,代理公司推廣其“消費全免”的經營模式、發展下線代理和會員的代言人和協助者,並獲得0.5-2%不等的提成。

以升級為名要求會員繳納“入門費”以取得發展其他人員加入資格,每個下線人員通過繳納升級、消費(銷售)、推薦獎勵等方式獲得白積分收入時,雲聯商城後臺系統會根據上下線層級關係自動計算、分配上線各層人員獲得的佣金。2017年8月公安部成立專案組,打擊“雲聯惠”骨幹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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