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男子無力償還網貸盜竊手機誤了婚期

案件——男子無力償還網貸盜竊手機誤了婚期

張某因為無力償還網貸,一時糊塗盜走他人手機,也因此耽誤了婚期。

2018年10月中旬,張某送女友回家後,閒來無事到一網吧辦了一張夜卡上網。玩至第二天凌晨5點,張某見鄰桌一男子玩累了躺在電腦椅上熟睡,其手機放在電腦桌上。張某想起自己還欠1000元網貸無力償還,便臨時起意,“順手牽羊”盜走了手機,並將手機低價賣出,獲利1200餘元用於歸還網貸。4天后,張某將此事告訴了女友,女友勸說其聯繫失主,給對方賠償,儘量取得對方原諒。張某也答應去網吧找手機主人,但其還沒來得及找人,就在當日下午被公安機關抓獲。經鑑定,被盜手機價值1950元。原本10月28日就是張某和女友結婚的日子,可是張某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影響了自己的婚事。

檢察機關認為,張某雖系初犯、無前科劣跡,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並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3000元,但這一系列情形只能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並不能改變其涉嫌盜竊罪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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