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限高促履行

“你们先别给我上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行吗?我儿子正在找工作呢,怕对他有影响,我跟老李说说,先还他一部分,剩下的三四个月还清,你们看行不行”。2018年8月30日,被执行人王某在邢台县法院执行局对主办法官这样说道。

王某曾以供孩子上学为由向李某借款3万元,借款时承诺一年之内还清,但还款期限到期后,王某称手头暂时没钱,过段时间给,但是半年过去了,王某仍未偿还,李某多次催促未果,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偿还借款,经法院判决王某应偿还李某借款三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主办人经银行、车辆、房产、理财产品等查询,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 ,后主办人到王某居住地调查 ,当地居民告诉主办人,王某给别人跑大车,一个月少说有四五千元的收入,得知这一信息后,主办人随即拨通王某电话,让王某到法院报告相关财产情况并领取相关手续,随后王某来到法院领取了执行通知书,报告了自己财产状况,并承诺一个星期内履行,但一个星期过后,王某迟迟不履行,主办人多次打电话催促,王某仍就拖延不履行。

2018年8月29日,当执行人员将王某带到法院后,王某仍以正在筹钱为借口拖延还款,主办人告知王某,如再不履行,则采取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当其听到主办人这么一说,王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以孩子正在找工作为由请法院不要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积极主动联系了李某,最终二人达成和解协议,当日先履行两万元,剩余一万元在三个月内分期还清。(王晓楠、赵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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