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詩級嚴厲」房地產廣告法出台,開發商都慌了!

如果說太原近期哪個樓盤最火,那麼蘭亭熙園絕對是當之無愧的第一了。除了在長興街精裝售價9500~10800元/㎡左右的價格確實誘人之外,還因為自己花錢找人排隊買房,卻因為戲太好,被房管局因五證不全貼了封條,尷尬到家了!

雖然蘭亭熙園被查封是因為五證不全違規銷售,但從這也能看出房地產廣告弄虛作假,混淆視聽的情況確實很嚴重。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於2018年9月20日對房地產廣告發布作如下提示:

1.房地產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2.房地產預售、銷售廣告,必須載明開發企業名稱;中介服務機構代理銷售的,載明該機構名稱;預售或者銷售許可證書號。

3.發佈房地產廣告,應當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應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1)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

(2)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3)土地主管部門頒發的項目土地使用權證明;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

(5)發佈房地產項目預售、出售廣告,應當具有地方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預售、銷售許可證證明;出租、項目轉讓廣告,應當具有相應的產權證明;

(6)中介機構發佈所代理的房地產項目廣告,應當提供業主委託證明;

(7)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的其他證明文件。

4.房地產廣告中對價格有表示的,應當清楚表示為實際的銷售價格,明示價格的有效期限。

5.房地產廣告中的項目位置示意圖,應當準確、清楚,比例恰當;不得利用其他項目的形象、環境作為本項目的效果。

6.房地產廣告涉及內部結構、裝修裝飾的,應當真實、準確;使用建築設計效果圖或者模型照片的,應當在廣告中註明。

7.房地產廣告中涉及貸款服務的,應當載明提供貸款的銀行名稱及貸款額度、年期;不得出現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內容。

8.房地產廣告中涉及物業管理內容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尚未實現的物業管理內容,應當在廣告中註明。

9.房地產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並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範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

10.房地產廣告中表明推銷的服務附帶贈送的,應當明示所附帶贈送服務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

11.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1)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2)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3)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4)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

12.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13.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含有絕對化用語及淫穢、迷信、民族歧視、性別歧視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內容。

14.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出現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發送房地產廣告,也不得出現以電子信息方式發送房地產廣告。

15.利用互聯網發佈、發送房地產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房地產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


這次法規明文禁止了,在房地產廣告中常見的“升值潛力無限”、“商住兩用”、“學區房”、“買一層送一層”、“全款收房”等有虛假宣傳嫌疑和主觀判斷的詞彙。

不能使用“最高、最好、第一、頂級”以及“高收益、高回報、高保障”的用語,不能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這些都是為了規範房地產市場,雖然這次房地產廣告整治沒有全新的內容,仍是執行已有的一些調控政策和內容,但措施變得更具體、更全面,力度更大,一直在鞏固對於房地產市場的調控的成果。


“史詩級嚴厲”房地產廣告法出臺,開發商都慌了!

值得一提的是房產廣告中有一種比較特別,它就是“售後回租。”“售後回租”又稱“售後返租”或“售後包租”,一般是指開發商在向購房者銷售商鋪、寫字樓等房產的同時,又與購房者簽訂該房產的房屋租賃合同的一種特殊銷售模式。大部分都用於各類商業地產的促銷及推廣。

大部分開發商都以宣稱的“高額投資回報率”、“短期的回租年限”來吸引廣大購房者或投資者。不僅可以享受預期商業地產升值帶來的投資收益,還可以享受穩定的租金回報,自己什麼都不用管就可享受“低風險投資、高收益回報”。

那麼背後到底有什麼危機?


1.分清售後回租與委託代理租賃兩種類型的不同

簡單的來說,委託代理租賃房地產企業只能獲得代理收入,房地產企業僅僅是一箇中介,僅需要交納代理收入納稅即可。而如果是“售後回租”房地產企業即是承租方又是經營方,銷售和租賃兩項經濟業務,要分別進行稅務處理。否則就明顯的偷漏稅行為。

2.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的涉稅風險

“售後回租”促銷模式下,購房者往往是個人,但在獲取租金收益的同時需要繳納相應的營業稅及其附加、房產稅、個人所得稅等。如果房地產企業沒有履行義務,購房者將會承擔相應的責任。

而此次將房地產廣告提升到法律層面,才能加大對房地產廣告的監管力度,違法成本加重 ,才能有助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市場,積極促進房地產行業的發展。這樣我們才能買到真正稱心如意的好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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