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才能爲「正當防衛」立法

今天看了新聞後,心中五味雜陳。我不懂法,就談個人的看法:A國天天在你C國家搞一些非法偵查……突然有一天,把一個導彈“誤射”C國。C國有兩種做法,1以牙還牙,甚至更多。2為了國家的利益考慮,犧牲個人利益,為什麼?死傷不大,談判外交進行,取得相應補償。可做為個人,今天說要殺你,明天磨刀霍霍,終於有天矛盾升級,拿刀砍對方,對方和他就扭打一起,爭奪中拿刀砍人的人被對方奪了刀,這其中他已被砍了幾刀。這時,受傷者奮力拼搏砍了先拿刀之人,先拿刀的掙脫了,跑了幾步,嘴裡還罵著,這先受傷的追上去又是倆刀,這個時間差不過兩秒鐘。隨後不知誰打電話救護車和警察來了。經搶救先拿刀之人死去,後者沒有生命危險。那麼,在這故事裡生還者如何受到法律的制裁呢?問題來了:a有人說正當防衛b不屬於正當防衛。我是支持a的,1 不論事情誰對誰錯,你首先不能威脅言論和肢體打壓,這已經是一種暴和霸。2 前兩中種方法無效後,就直接拿刀砍人,你砍的不是一下,所以被砍者奪刀砍了他,不過問題出在先拿刀之人掙脫逃跑了三四步。好問題就在這,b 之所以說不是,是因為有這幾秒的時間,你可以不再去追殺,你為什麼又追殺,你有時間判斷控制、控制與約束自己的行為。我想說多少科學證實人在這種情況下他的智商是幾?應該幾乎為零吧!“你都打到莫斯科了”他有時間考慮,那個時候是怎樣想把面前的敵人幹倒吧!不要沒有處身其境,淨搞一些坐在辦公室裡的座談會吧?縱然有人能做到控制自己,不要拿一億個人中有一個人能來說事。對於這樣的認識我不敢苟同。更不要把你的知識用到鑽牛角的份上,我不是惡意攻擊誰,我只有這樣的水準。好了,這就是為什麼要給“正當防衛”立法 。在事情的發展中,誰也沒有時間來捏拿防衛的當與不當,身心不由己(特指拿器械把人往死裡搞)。人心都在肚子里長的,我的心在求上長的。放到美國,早就一槍。謝謝你們觀看我的文章,(知識淺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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