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慶涉嫌偷稅漏稅事件始末


劉曉慶涉嫌偷稅漏稅事件始末


導讀

2002年劉曉慶因為偷稅漏稅在看守所待了442天,最終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但是很多網友相信其中必有一些內幕,例如是劉曉慶早在九十年代得罪過人後來被報復,還有的說是某個聚會上得罪過誰誰誰的,這些都不過是網友們的臆想猜測,接下來為大家揭露劉曉慶涉嫌犯罪的真實原因。

劉曉慶從商

1990年,影后劉曉慶正式“下海”經商,三年靠貸款融資50億元人民幣,一鳴驚人。劉曉慶的“曉慶發展總公司”宣告成立。劉曉慶對媒體透露,她在國內已購入很多房地產發展用地,分佈在上海、南京、安徽。而劉曉慶名下有竟然還有房地產開發公司,分別在深圳、上海、山東、安徽從事商業地產。

在廣東惠州購地200畝,投資一億元,興建一座國際影星花園。

在山東煙臺購地100畝,與香港一家外資公司合資5億元人民幣,建造商業區,並已劉曉慶開始出售。

在上海火車站附近購地100畝,投資20億元人民幣,建造上海不夜城。

在上海虹橋機場購地200畝,投資8億元人民幣,興建名流城。

在山東濰坊高新技術開發區購地300畝,興建一幢姊妹大廈,投資2億多元人民幣。

在安徽合肥購地200畝,建造一座高爾夫球場。

此外,劉曉慶化妝品公司、曉慶經典廣告公司、曉慶影視文化公司及曉慶藝術公司相繼成立。

劉曉慶公司漏稅被抓

據知,劉曉慶當年曾經因為偷稅漏稅被抓,在秦城看守所羈押400多天,這件事為劉曉慶的故事又增添了許多內容,劉曉慶雖然曾涉嫌犯罪,但是從看守所出來後的劉曉慶並沒有什麼變化,依舊事業紅火,顯得年輕漂亮,令人驚訝。

外界曾傳聞劉曉慶因為入獄,一夜就白了頭髮,十分憔悴,甚至稱劉曉慶被釋放後第一件事就是去整容,對此,劉曉慶的好友稱:“外間說她好憔悴,但我肯定的告訴大家傳言是假。她當時打完網球,穿黑色運動裝,綰起馬尾,皮膚不差,笑容滿面,沒皺紋,眼神一樣那麼精靈有神。”

劉曉慶走出看書所後,曾在微博中曝光她的看守所生活:“從進去的第一天起我就每天小跑8000多步,因為屋子小隻能數步子。我還每天堅持洗涼水澡,即使下雪颳風也是如此,一直堅持到出來的那天。出獄後我首先去檢查身體,結果比過去還健康!

據知,當時劉曉慶的偷漏稅事件鬧得非常大,事情證實後,劉曉慶就被警察抓走了,據知,在準備被抓時,劉曉慶曾對當時還不是老公的阿峰說:“我進去了以後,你別等我,你再找一個人結婚吧。”後來劉曉慶出來被問到當時說的是不是心裡話?劉曉慶說:“是心裡話。說句心裡話,你即使承諾等我出來,我也不信,因為阿峰很年輕。另外,從我的價值觀講,這種事最好不要連累人家,好比我媽媽覺得我照顧她就會覺得過意不去,這種過意不去反而比我不照顧她還累。如果他不等我,我反而沒有負擔,你作為朋友來看我就行了。他比我年輕,比我小嘛,我覺得等我也是不現實的,別人做不到的事何必呢,而且我那個時候跟阿峰也只是在談戀愛,沒有什麼承諾,互相之間也沒有什麼承諾。”

劉曉慶坐牢要做三件事

得知劉曉慶7月24日被依法逮捕的消息後,記者從與劉曉慶曾一起下過鄉的知青陳先生處獲悉,劉曉慶早在被捕前就有預感會被捕,她還親口告訴陳先生,“如果去坐牢,我要做三件事。”

陳先生與劉曉慶私交甚深,就在前不久曉慶公司出事後,他還專門飛赴北京看望了劉曉慶。他回憶說,當時劉曉慶告訴他,公司的財務的確出了問題,“但我每天忙著拍戲,都是劉曉紅在打理公司的事情,我哪裡想得到公司的財務會出問題呢?”

陳先生透露,劉曉慶曾對他說:“查出來我們差欠的稅款有多少,就用我們公司現在的資產去補,如果公司裡的所有資產加在一起還不夠,那我就只有去坐牢了。我諮詢了律師,坐牢的時間約在三年至七年。我已經為自己的監牢生活打算好了,我將在裡面做三件事情:一是學英文。我覺得現在開始學英文為時不晚,我相信等我走出監獄的那天,我劉曉慶的英文絕不會比我的演技差;第二件事就是做運動。在監獄裡,我每天要堅持體育鍛煉,它能讓我保持一種昂揚的鬥志,讓我始終有一種不敗的信念,這是一種精神支柱;第三件事情就是讀書。我要利用我在獄中的時間,讀我喜歡的書,當然不只限於名著,很多當代小說家的書我都很喜歡看。”陳先生說,劉曉慶最後還堅定地表示,“在哪裡跌倒,我就在哪裡爬起來。”

劉曉慶看守所生活:監獄裡洗冷水澡

劉曉慶提及因稅務問題而在秦城看守所度過了422天,當時她只覺得這一生再也不能演戲。被問及看守所的生活,劉曉慶說每天都洗冷水澡,並跑步四十多分鐘,她看成是一種鍛鍊。

對於被指整容,劉曉慶覺得整容與美容是有區別的,並重申“我沒有整過容,五官沒有動過一下”。她本身不反對整容,不過她認為美麗是發自內心的。劉曉慶亦提及與現任丈夫王曉玉生活幸福,他給予自己很大的自由,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

劉曉慶新書介紹坐牢歷史

劉曉慶1992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曾出過三本暢銷書《我的路》《我這八年》《我的自白錄——從電影明星到億萬富姐》“做人難,做女人更難,做名女人更是難上加難。”這是出自劉曉慶的著名語錄,風靡一時。一線當紅女演員、開公司、成為女富豪,但也曾揹債千萬、鋃鐺入獄,陷入人生最低谷。

7日,這位傳奇女星又出新書了。記者從北京獲悉,劉曉慶的新書《人生不怕從頭再來》,於7日正式公開出版發行。劉曉慶當天也在微博透露:新書已從即日起開始全國預售。據圖書編輯介紹,該書是劉曉慶以隨筆形式撰寫的回憶錄,回憶其11年前從監獄走出,為償還千萬債務,漂在橫店一年,重返人生輝煌的勵志經歷。這也是劉曉慶首度公開詳盡披露那段不同尋常的人生歲月。

憶往事:我的每一天都風華絕代

無論是在現實還是在戲劇中,劉曉慶都經歷過太多。天性幽默爽朗的她,還在書中開篇中就自曝年齡:“今年過生日就是60歲了!”

《人生不怕從頭再來》中濃縮了劉曉慶一生中最壯闊的波瀾:“驚天大案”從天而降如同上演公路大片;“老鼠”和“貓”竟然做了朋友就像喜劇電影;“中國最好女演員”重返影壇從龍套做起又彷彿勵志劇本。但這一切在劉曉慶的筆下絕不誇張、不苦情,充滿正能量

劉曉慶稱,經歷過獄中422天的反思,自己已經修煉成“偉大的女人,是如水一般的女人”,“不在乎曾經炫目的‘劉曉慶時代’,也沒有一件事值得我悔恨終生,我活著的每一天都清醒,快樂,風華絕代。”

她是中國作協會員曾出三本書

在國內娛樂圈,劉曉慶是最早出書的明星之一。20多年前她撰寫的《我的自白錄——從電影明星到億萬富姐》一書,僅書的標題就拍賣了108萬,轟動全國。後來,倪萍、趙忠祥、宋丹丹等明星都先後出書。到如今,明星出書已不是一件新鮮事。

劉曉慶1992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10年無作品的劉曉慶,曾遭質疑其作家身份名不副實。原來,劉曉慶是輕易不動筆,一動筆出書,就是暢銷書。從最早《我的路》到《我這八年》再到《我的自白錄——從電影明星到億萬富姐》,劉曉慶之前所出三本書本本暢銷,並引發社會熱議。劉曉慶撰寫的《我的路》,還曾被翻譯成14種文字版本,在世界各處發行。

回顧看守所始末人生如銀幕大片

《人生不怕從頭再來》距上一本自傳《我的路》的出版已相隔20年,不過,劉曉慶表示,新書不是對過去20年的回顧,而是對2002年鋃鐺入獄“那個事件的總結”。

劉曉慶詳述了那段痛苦不堪的記憶:危機來臨之前,她每天如驚弓之鳥,公司被查封,妹夫失聯,自己出門即被便衣跟蹤,電話被監聽,跟蹤車輛形成了“活動籠子”,日常就是大片;一度想逃出國被攔截,選擇留在親朋身邊。

劉曉慶表示,過往她都放下了,“就算是那些在我人生谷底時雪上加霜的人們,我也都原諒了,理解了他們的處境”。劉曉慶覺得自己就像是一面鏡子,“在物慾橫流的今天,很多女孩子有時候會感到茫然,這時候可以看看我的經歷,因為我沒有任何背景,每一步都是我走的,所擁有過的一切都是靠自己用雙手創造的”。劉曉慶希望通過《人生不怕從頭再來》一書分享自己的經歷,讓處在物慾橫流中的年輕人懂得,“能從頭再來、能掌握命運、能經得起歲月摧殘的只有才華”。

感慨洞中才數月世上已千年

在當天的活動上,劉曉慶與幾位媒體大V展開問答式“擂臺賽”。問及走出秦城監獄之後最初的那段“艱難”,劉曉慶說,當時不僅身無分文,還債臺高築,“外界傳言1000多萬,其實遠不止這些”。在秦城監獄裡時,她以為自己再也不能演戲了,“因為演員最忌諱的就是負面新聞,影視是形象的藝術”。所幸的是,最後在朋友的幫助下重操舊業,殺回了影視圈,“感覺恍如隔世,能再演戲我很幸福”。

在最開始跑龍套的日子裡,劉曉慶的工資“沒有臺詞的50塊錢一天,有臺詞的100塊錢一天”。當時,她還發現,那些非常有名的主演們她一個都不認識,“真是‘洞中才數月,世上已千年’”。不過,曾經的“一姐”劉曉慶並沒有感覺心裡不平衡,“我就覺得到哪個山唱哪個歌,演好配角並不容易,演好了也能帶給我一種幸福感,並沒有什麼”。“跑龍套”的時候,自然會有人認出這位曾經的影壇巨星。“他們會對我很客氣。我安之若素,跟他們對詞,挺好的”。劉曉慶很樂觀,她說,“人生就是這樣,到名利場上轉了一圈後,只不過就是回到原處”。

據臺灣媒體報道,劉曉慶曾自認是“中國最好的女演員”而付出很大代價,但是沒有後悔說過這句話,她近日接受香港電視臺訪問時透露,當年因逃稅被判入獄時,最怕被槍斃,只要沒死其他都是小事。

劉曉慶接受訪問

據報道,劉曉慶接受電視臺主持人黎芷珊訪問時,提及當年因逃稅被判入監422日一事。她坦言,當時以為自己再也不能演戲,但當知道自己沒被判槍斃,就認為除了死以外,其他都是小事。她也視獄中艱苦生活為“鍛鏈”,也因而變得“成熟”。

劉曉慶今年62歲,近年她每次接受媒體訪問時,面貌都顯得十分年輕,而有凍齡影后之稱,她的養顏之術成為外界熱議焦點。在訪問中,劉曉慶強調,“我沒整過容!”她也透露月前四度結婚,嫁給富商王曉玉。

這名金雞獎影后在訪問中又說,自己的演藝生涯不太順利,皆因“愛說真話”及“年少輕狂”所致,而且說過很多狂話,其中包括曾自認是“中國最好的演員”,併為此付出很大代價,但她沒有後悔說過這句話。

國家稅務總局談劉曉慶稅案:她是撞上來的

“劉曉慶被查處,是撞上來的。”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副司長孫瑞標談到“劉曉慶稅案”時這麼說。

這位官員解釋:“不單是劉曉慶一個人。應該說,所有納稅人,都是候補的被稅務檢查的對象,但是最後檢查到誰,有很多偶然因素。”

這是國家稅務總局官員在接受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節目記者採訪時,首次對媒體公開評論在民間流傳很多的“劉曉慶稅案”。這個名為《中國納稅調查》的節目將在8月23日的“時空連線”欄目中播出。

同在今天,北京各大媒體都接到了國家稅務總局的新聞通稿。這個很少召開新聞發佈會的部級機關,以書面“答記者問”的形式,就“個人所得稅”問題,做了公開解答。

這份新聞稿沒有談到公眾關注的“劉曉慶稅案”。據悉,此案在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依照法律程序正在運轉中。

為什麼在公眾關注高收入者納稅過低的節骨眼兒上,爆發了劉曉慶稅案?年輕的孫瑞標副司長對記者解釋:“其實,每年我們都查出很多稅案,平均一年有幾千起。可能大家感覺,你們查處的那些被判刑的案子,不過癮,少了一點。”

他說:“而劉曉慶是被正式逮捕的。很多人跟我們講,他們感覺這次司法部門和稅務部門都是動真格的。其實,我們不是現在才動真格,以前也動真格,只不過影響力沒那麼大。當然,劉曉慶違法受到法律懲處,產生的效果的確很大。”

拖了多年而未交的稅,是否還能追回?這位主管官員說:“理論上講,都可以追訴,因為法律規定,對於偷稅,可以無限期追訴,哪怕100年後。”

孫瑞標副司長認為,國家社會收入分配的問題,現在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注。對高收入的調節,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力度,用個人所得稅來調節。

這位官員介紹,稅務部門計劃採取措施,對高收入者進行摸底。“每個稅務機關,在你管的一畝三分地裡,都要搞清楚,在這個地方,哪些行業是屬於高收入行業,哪些人是屬於高收入者。”

另外,還要建檔管理。對那些納入視線範圍的納稅人,建立檔案,進行追蹤管理。“包括他的收入,支出情況,甚至經營活動,都要關注。督促他自覺依法納稅”。

對於高收入者,將是專項檢查的重點。“每年都要檢查他們的納稅情況。”這位官員說:“如果知道‘米’藏在哪裡,有多少,那就能徵上來。”(本報北京8月22日電)

《中國青年報》2002年8月23日


許蘭亭律師談劉曉慶案

劉曉慶涉嫌偷稅漏稅事件始末

許蘭亭律師(劉曉慶案辯護人之一)

曾經轟動一時的劉曉慶涉稅案,經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稅務機關調查終結。稅務機關調查認定,劉曉慶及其所辦的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曉慶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來,採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通知申報拒不申報等手段,偷逃稅1458.3萬元。稅務機關已分別向劉曉慶及其所辦公司送達了稅務處理通知書,除追繳稅款外,同時加收滯納金573.4萬元。截至目前,稅務機關已追繳入庫稅款196.6萬元,凍結公司銀行存款214萬元。此消息一出,剛剛沉寂下來的“劉曉慶稅案”再次被攪了起來,此時,人們更多想到的是面對如此鉅額的偷漏稅款劉曉慶會受到什麼處罰,以及她所受到的處罰是否公正,因為名人與司法公正一直是人們的興趣所在。

對劉曉慶有必要羈押嗎

劉曉慶因涉嫌偷稅犯罪被司法機關批准逮捕已有五六個月了,對此,人們議論紛紛,莫衷一是。媒體上時常見到關於劉曉慶在看守所如何生活的報道。筆者在此只想問一句:對劉曉慶有必要關押嗎?非關押不可嗎?

我們國家在司法實踐中似乎形成了一種定勢:一旦涉嫌犯罪就要在判決前被長期羈押。根據我國刑訴法的有關規定,一個人在判決前,在看守所裡羈押六七個月甚至一年、兩年均屬正常。我們雖然規定有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非關押化強制措施(刑訴法第51條規定: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但關押是原則,取保則是例外。取保往往成了一種奢求,一種恩賜,甚至成了一種權錢交易。不管你對一個企業,一個公司或者一個家庭多麼重要,一旦涉嫌犯罪,僅僅是“涉嫌”,則一概“關你沒商量”。

類似劉曉慶這樣的嫌疑人、被告人(如某著名律師涉嫌犯罪也被審判長期前關押),只要他們不逃避偵查審判,不致再危害社會,就不應關押,或關押後及時變更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非關押化措施,換言之,他們有獲得取保候審的權利。對劉曉慶這樣的嫌疑人、被告人來講,筆者認為,只要使其不至於出走國外(可以扣押其護照),則他們根本不會也不可能逃避偵查審判、危害社會。

不但對劉曉慶這樣的人不應輕易羈押,對其他一般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應廣泛、經常地採用羈押的強制措施。羈押當然對偵查、起訴機關有利,省事、方便,但它同時也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如超期羈押(法律本身規定的正常羈押期限已經很長且彈性很大,遑論超期羈押);看守所人滿為患;浪費司法資源、浪費人財物力;給司法機關找臺階“關多久,判多久”等等、等等。

在國外,保釋是一項權利,一般來說,犯罪嫌疑人都可以保釋,不允許保釋則是例外。我們應將與國外保釋制度類似的取保候審制度經常、大量、廣泛地採用,減少這種無謂的、根本沒有必要的羈押。

當然,要改變目前這種羈押普遍化的現狀,涉及到許多問題,既包括觀念的改變,也包括具體制度的改革,如無罪推定原則的堅決貫徹;對偵查機關的強制措施施以司法審查,即由中立的法官加以審查批准;加強律師的抗辯能力;加強偵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權保障等。

偷稅額應由法院最終認定

據媒體報道,經稅務機關調查認定的偷稅數額為1000多萬元。但筆者在此要強調指出,稅務機關不是偵查機關,也不是起訴機關,更不是審判機關,稅務機關只能是調查機關。現在,稅務機關認定的數額不是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數額,更不是法院最後認定的數額。只有法院才擁有審判權,罪與非罪,此罪彼罪,罪輕罪重,只能以法院的生效判決為準。所以,劉曉慶涉案的數額也只能以法院最後認定的數額為準。

劉曉慶究竟當判多少年

網上居然有律師推測劉曉慶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這純屬無稽之談。筆者在此也斗膽地預測一下劉曉慶的量刑問題,但筆者必須聲明,僅僅是預測,而且是在假如劉曉慶被指控的罪名和數額成立的前提下,因為無罪推定的警鐘必須長鳴。

刑法第三章第六節規定的危害稅收徵管罪共涉及到十幾個罪名:偷稅罪(第201條);抗稅罪(第202條);逃避追繳欠稅罪(第203條);騙取出口退稅罪(第204條第1款);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第205條);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第206條);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第207條);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第208條第1款);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第209條第1款);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第209條第2款);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第209條第3款);非法出售發票罪(第209條第4款)。

這其中只有第205條和第206條規定的罪名才有死刑;第205條、206條、207條規定的罪名有無期徒刑。

很顯然,劉曉慶並不涉及第205條、206條、207條規定的罪名,因而也根本談不到死刑或無期徒刑的問題。

如果劉曉慶僅觸犯刑法第201條偷稅罪的罪名,則偷稅罪的最高刑罰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劉曉慶觸犯了刑法第203條逃避追繳欠稅罪,其最高刑罰也是七年;如果劉曉慶既觸犯第201條,又觸犯第203條構成兩種罪,數罪併罰,其刑期最高也不會超過十五年。

還須指出,如果是單位犯罪,則劉曉慶作為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要負刑事責任,但處罰要比單純的自然人犯罪輕得多,在單位犯罪中,自然人不存在判死刑的問題。

最後,還是讓我們重溫並牢記我國刑訴法第12條關於無罪推定的規定,在法院作出生效判決之前,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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