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昆高速用国旗装垃圾,官方称“素质低,不懂法”,你是如何看看待的?

三水三心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国旗法规定:

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按照国旗法的规定,收费站保洁员这种用国旗做麻袋装垃圾的行为,应当属于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行为,理应由公安机关介入,对此进行调查处理。对于当事人进行处罚。

保洁员算违法吗:

当然发生此事,有保洁员文化程度低、不懂法的原因,更进一步说,这个国旗,保洁员是如何得到的,这或许才是问题的实质和重点。而我国的国旗法,并没有规定对于破损和应该淘汰的不能使用的国旗如何处置,如何回收,如何销毁。这样,污损的国旗应该如何处置,成为一个难题。究竟保洁员是如何得到这面国旗的,不得而知。

结论和建议:

保洁员用国旗做垃圾袋,违法与否,应当由公安机关做出结论。而这面国旗是从哪里流出来的,才是重点。建议国家修改国旗法,不仅规定国旗如何生产和使用,也要规定出,破旧和污损的国旗,由哪来回收处置,明确法定的退出渠道。坚决不能让国旗这样流落街头,成为任人裁剪玷污的垃圾。个人观点,欢迎拍砖。更多写作知识,欢迎关注“跟我学公文”头条号和公众号。


跟我学公文


不得不说,保洁员真是惨。

可能一件ta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无心之过,最终在无数看客的指指点点下,失去了一份赖以谋生的工作。

2018年10月5日,一位叫做“彩色棋子”的微博网友,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上,发布了一条消息。

消息中写道——国庆节看到这一幕,气死人。

这位叫做“彩色棋子”的网友在保定市定兴县的高速服务区停车,看到废旧的国旗被做成了装垃圾的垃圾袋,拍摄了小视频,并且拍摄了服务区的照片,发到了网络上。

这位网友标注是40岁,来自北京市海淀区。

在这件事情发酵得越来越大的时候,不少网友感慨,既然拍摄者知道用国旗做垃圾袋是不对的,为什么当下不进行制止,而是直接发到网络上呢?

换句话说,即便联系不到服务区的负责人,高速公路也有服务监督电话,也可以拨打电话进行监督。

对于此位网友的做法,难以认同,因为倘若是真心尊重国旗与爱护国旗的话,或许,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有时间拍摄小视频拍照片并且发微博,应该也有时间拨打监督电话,或者找相关服务区的负责人。

孔子说,讷于言而敏于行,真心希望这位网友下次再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能够不仅仅止于微博,也能够让其止于现实。

关于国旗能够用来做什么不能用来做什么,《国旗法》有过很明确的规定。

但是对于不少中国人来说,这仍旧是一个没有得到共识的问题。

之前,因为有模特身穿国旗做成的比基尼在水立方走秀,遭到了不少网友的批评。

很多年轻人认为,在一些国家,国旗图案被做成了各种用具,所以中国也可以。

因为《国旗法》没有相关规定,所以这件事引起了不小的议论。

定兴县针对这件事情,表示保洁员工素质低,所以恳请不要上纲上线。

这样的措辞其实没有太大的问题,毕竟高速公路的不少服务人员,很多都是上了年纪的人,在他们年轻的时候,受教育较少,对于法律,可能也不是很了解。

之后,由于事情被讨论得太广泛,相关保洁员工被辞退,只能说,真是一件国庆假期的惨案。

国旗具有象征意义,故意侮辱肯定是不正确。

但是,在遇到这件事情的时候,辞退保洁员工似乎并没有太大的作用,毕竟,那些懂得国旗意义的人,无论是服务区的负责人,还是发微博的女士,还有很多义愤填膺的网友,似乎都成了旁观者,他们各扫门前雪,共同旁观并且谴责了一下这件事情,对于制止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们似乎什么都没做。

或许这才是这件国旗事件最大的悲剧。


林一行


据《环球时报》报道:
10月5日,微博网友曝料,在河北省保定市定兴收费站,有人用国旗做麻袋装垃圾。6日,定兴县委宣传部回应记者称,据警方调查,此事系高速服务区保洁用旧国旗包裹杂物,事后国旗已被妥善收好。定兴县委宣传部有关领导表示,此事应是因保洁员文化素质低、不懂得国旗的意义和有关法律责任而引起,但不是刻意为之,恳请网友不要上纲上线。
在国庆节,普天同庆的日子,一则新闻,却让人的心里发堵。但错也就错了,涉事的人员,该承担责任就承担责任,在法治社会,我们并不能奢望所有的人,都是遵纪守法之人,这是常识。但看官方那几句轻描淡写甚至有点倒打一耙的回应,三水三心作为一个公民,一个热爱我们的国家的公民,一个时时感念先烈的牺牲精神而更加热爱我们的公家的公民,却有几个疑问,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我相信,全中国的人(婴幼儿除外),不认识国旗的,应该是没有——如果真有连国旗都不认识的,不知是如何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的!我查询过该地招聘保洁的公告,一般都要求是“初中学历”——你能想象,一个初中生不认识国旗?
假设真的不认识,那是否意味着,我不懂,所以犯了法,就不应该被追究责任?难道,该县,就是按照这个逻辑在治理???难道,依法治国,在这里成了一句空话?
咧开的大嘴,洋溢着自豪与骄傲!
将国旗当做垃圾袋,摆在收费站,难道那么多工作人员都没有看到?依据常理,收费站每天都会有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特别是在国庆期间,车流、人流量都很大,更应该加强巡逻——难道,收费站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者,都是“素质低、不懂法”的人?
再说了,保洁员是从哪里获得国旗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回收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单位集中放置,定期统一处理。处理时应注重环保和循环利用,可根据材质采用不同方式。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推断,收费站将取下的国旗,随意丢放,保洁员由于“素质低、不懂法”便本着节约的原则,将国旗制作成了垃圾袋?
那么,是谁随意丢弃的?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该地在回应的时候,竟然“恳请网友不要上纲上线”。我不知道该地官员是否明白“上纲上线”的意思,我相信,50岁以上的人,应该是熟知的,那是一种思想方法、话语方式。这种方法要求,看待人和事物不能就事论事,而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所有问题都提到重大原则的高度!我们的网友,不过是依照《国旗法》,认为这种行为,是对国旗的亵渎,是对先烈的玷污,是一种违法行为,哪里就“上纲上线”了?以此逻辑,凡是依法评论,依法处理,都是“上纲上线”?
我们按照当地官方的回应,假设保洁员真的是“素质低,不懂法”,依照《国旗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那么,他们的行为,并不是故意为之,最多予以治安拘留,再加上其本身没有主观恶意,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当然,教育是必须的了!
但这种轻描淡写,乃至是“四两拨千斤”的太极手法,却反映其实质:《国旗法》在他们心中,并不重要。我甚至可以大胆地推测一下,可能一些人甚至做回应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国旗法》,也不知道“污损国旗”是违法行为,如果是故意的,还是犯罪行为!
这不能不让人感到恐惧!十来岁的时候,我们就学过法治十六字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我们的“依法治国”推行到现在,在这个地方某些人看来,却变成了“有法可依却不依,违法必究却不究”——看来,法治思维的欠缺,并不仅仅是那些“素质低、不懂法”的人啊!
“蛟龙”号在3759米海底插下中国国旗。(新浪科技配图)

三水三心


还真是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员工,保洁不懂、素质低我们可以理解,也情有可原,不然也不会做保洁了。

但是,作为官方领导能用这样的态度和语言来敷衍这个事件,可见,这个不应该发生的事件的发生也绝非偶然,单位都出了这样滑稽的事件了,领导还在打官腔、还在摆谱,可见这样的领导平时得有多官僚吧?

我们都知道国旗是国家的一种标志性旗帜,是国家的象征。它通过一定的式样、色彩和图案反映一个国家政治特色和历史文化传统。

自己单位出了这样的问题,不是积极反省,还理直气壮、理所当然的强调理由和借口,你就是说破大天也不是以不懂、素质低,能敷衍得过去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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