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的三宗罪

范冰冰的三宗罪:

1、採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

2、利用工作室賬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

3、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

范冰冰的三宗罪

范冰冰的經紀人可能被判刑,根據新聞報道,這位經紀人穆曉光指使公司員工隱匿、故意銷燬涉案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阻撓稅務機關依法調查,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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