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癫痫病 丈夫起诉要离婚 法院:不准予离婚

张某与王某系在外打工期间认识,经自由恋爱后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16年妻子张某在家突发病毒病脑膜炎,经医院诊断后确认为癫痫病。张某之后经医院多次治疗但病情并未完全根治,且经常发病。为此,丈夫王某认为妻子张某的病情影响了夫妻感情,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王某发现无法与其继续共同生活,遂诉至法院,要求判如所请。

【断案】安源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与王某经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双方系合法夫妻关系。婚后双方为建立美好生活而共同努力,理应建立起一定的夫妻感情。现张某虽因病情反复出现异常,影响了夫妻感情,但一直在治疗中。作为夫妻,双方互有扶助义务,丈夫王某应尽到夫妻扶助的义务,积极帮助妻子张某进行治疗。相信经过系统的治疗后,张某病情尚有治愈的可能,张某与王某的夫妻感情仍能继续,现双方的夫妻感情尚未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故法院对王某的诉求不予支持。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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