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市加快地方金融监管立法:任重道远,成效有待观察

一直以来,“监管职责不明确”、“缺乏执法权”与“队伍编制紧张”等都是许多地方金融监管普遍存在的问题,而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山东与河北等地已经出台了相关的地方金融条例,而除此之外,浙江、江苏、贵州等地也都有了相应的动作,希望能够借助一系列的动作来加快金融监管立法提速。但星星贷同时获悉部分业内人士都认为,想要解决地方金融监管的问题,是一件非常任重而道远的事情,具体成效还有待观察。

多省市加快地方金融监管立法:任重道远,成效有待观察

其实地方金融监管立法,一直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例如那山东《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来说,就有人认为其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力度有限,且有部分的规定并不是太适应现实情况,如缺乏对P2P这类的新金融业态的规定。又如虽把私募投资管理机构纳入了监管,但私募机构正常来说都是由证监局进行监管的,和地方的金融局几乎是零沟通。

但同时也有些地方的条例相比来说,会比较完善一些,例如浙江的《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征求意见稿)》,就有明确称:地方金融组织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从事相关地方金融活动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民间资金管理企业、民间融资服务企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授权省人民政府监督管理的其他组织。不过浙江省在执法权方面,仍处于比较不明晰的状态。

星星贷小编也从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多年金融从业人员处了解到,想要更好的解决地方金融的相关难题,最好还是由中央有明确的规定以后,各省市再根据规定去制定符合各地区实际情况的相关规定,不然作用十分有限,而且地方监管也一直都存在着过分严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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