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藥企「以價換量」與參保患者雙贏

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药企“以价换量”与参保患者双赢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韓靜 今日(10月1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佈了《關於將17種抗癌藥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範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阿扎胞苷等17種抗癌藥品(以下統稱“談判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藥品目錄“)乙類範圍,並確定了醫保支付標準。

此次納入藥品目錄的17個藥品中包括12個實體腫瘤藥和5個血液腫瘤藥,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治療藥品。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種。17個談判藥品與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56.7%,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後的支付標準低於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平均低36%。

“特別是這次機構改革為我們這次談判工作創造了很好的條件,一方面就是醫保制度的整合,使得我們醫保有了更大的戰略購買力。會讓我們在談判中有更強的話語權,能夠更好的實現以量換價這個目的。這些抗癌藥納入醫保以後,會使大量的原本負擔不起的患者可以用得上新藥,可以改善他們的治療效果。” 國家醫療保障局局長鬍靜林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後的支付標準低於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將極大減輕我國腫瘤患者的用藥負擔。

而對於企業來說,首先,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充分體現了對醫藥創新的重視和支持。胡靜林指出,這次納入目錄的17種談判抗癌藥品中有10種藥品均為2017年之後上市的品種,專利的存續期還比較長,通過醫保對這些優質創新藥的戰略性購買,可以起到促進和推動醫藥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以研製更多更好的創新藥,惠及廣大患者。

藥品支付標準是國家醫保藥品准入談判的核心,也是國家醫保經辦機構與藥品生產企業間博弈的核心。如何通過談判在醫療保險基金可承受的基礎上,實現醫療保險資源的合理配置,同時保留企業合理利潤空間,激勵其進一步創新投入,合理的藥品支付標準成為談判的關鍵所在。

根據數據顯示,治療結直腸癌的西妥昔單抗注射液2017年的平均價格為4200元左右,中標價格為4400元,而談判後的價格則降到了1295元,降幅達71%。“應該說我們是給了全球最低的一個價格。”默克中國腫瘤事業部高級總監袁澤之說,通過這次醫保談判,默克通過以價換量,讓老百姓得到應用,這對中國的老百姓是個好事情。

實際上,製藥企業看中中國市場,採用“以價換量”的策略,以降價換取銷量。而國家醫保談判專家採用“以量換價”的策略,最大限度將價格降下來。

今年6月,國家醫療保障局新一輪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工作開始啟動,44個目錄外獨家抗癌藥經過專家評審和投票遴選,並徵得企業意願,最終17個藥品獲得談判成功。“我們一方面要掌控降價的空間,希望最大限度讓利於參保人,讓利於基金。但是也要考慮到企業的研發成本,生產成本和上市成本。所以雙方的利益都要考慮。“抗癌藥國家醫保準入談判第二組談判組組長王豔君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

在成立不到4個月的國家醫療保障局的努力下,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這場談判讓企業和參保患者雙雙獲益。

按照《通知》要求,各省(區、市)藥品集中採購機構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將談判藥品按支付標準在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上公開掛網。醫保經辦部門要及時更新信息系統,確保11月底前開始執行。

此外,《通知》還強調了確保醫保基金的安全。指出各統籌地區要採取有效措施保障談判藥品的供應和合理使用。因談判藥品納入目錄等政策原因導致醫療機構2018年實際發生費用超出總額控制指標的,年底清算時要給予合理補償,並在制定2019年總額控制指標時綜合考慮談判藥品合理使用的因素。同時,要嚴格執行談判藥品限定支付範圍,加強使用管理,對費用高、用量大的藥品要進行重點監控和分析,確保醫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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