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三江源生态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03号建议的答复扎西多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三江源生态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三江源地处青藏高原腹地,是我国重要的水源地和生态屏障,素有“中华水塔”之称,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江源地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近年来,我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通过财政补贴、工程修复等政策措施,共同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促进生态草地畜牧业发展。我部会同财政部通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下达水污染防治专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农村环境整治和土地整治工作专项等渠道,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超过192亿元,对青海省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给予支持。2014年,我部支持青海省率先建立“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推进青海草原生态畜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3.6亿元,实施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支持三江源地区实施黑土滩治理、森林有害生物防控、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林木种苗基地建设、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水土保持、湿地保护、生态畜牧业基础设施等建设,改善了三江源地区的生态状况。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草原监管和生态治理投入等四条具体建议,针对性很强。 关于加强草原监管和生态治理投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原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划转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改革精神,积极配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和生态治理投入,巩固三江源草原生态恢复成果。 关于完善草原生态补偿制度。您提到的中下游省份以补偿形式投入三江源地生态建设,属于生态补偿制度范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补偿制度建设,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重点生态区域补偿机制,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逐步完善草原生态补偿机制。 关于实行季节性禁牧和四季轮牧制度。2011年起,包括三江源在内的广大草原牧区通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措施。2016年,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对包括位于江河源水源涵养区在内的重要生态功能区草原实施禁牧,对西宁、海东及六州禁牧区以外的天然草原实施草畜平衡管理。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督促地方加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好草原生态,实现有序利用。 关于培育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2014年起,青海省利用建设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的契机,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创建。全省已累计创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883个,覆盖了全部纯牧业村,实现了畜牧业生产要素有效整合。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关注青海省生态畜牧业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引导牧区草原畜牧业加快发展,推动传统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感谢您对我国草原保护建设事业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的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业司 010-59193203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