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 交流现场会召开

本报10月1日讯 (记者 苏永生)近日,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在鄂尔多斯召开。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并就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要求,从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要把创建工作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助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要下力气改善民族地区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民生保障,深入持久地推进创建工作。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要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加强民族事务依法治理,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共创联动格局,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让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永放光彩!

会上,自治区民委为我区获得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10家单位授了牌。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兴安盟检察分院、中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赤峰市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康社区、乌海市蒙古族中学、包头市公安边防支队9个单位在会上发了言,交流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听取了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有关同志作的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专题报告,现场观摩了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力德苏木陶木尔庙嘎查、乌审旗政务服务中心、第三实验小学、文化创意园、嘎鲁图镇南丁社区等单位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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