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給「好處費」就不用還貸 離職經理騙了客戶萬餘元

(案情簡介:客戶經理離職後找到自己的客戶,聲稱只要交部分“好處費”,貸款可以不用還,後因公司持續催還貸款,客戶才知上當受騙。8月17日,淮安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依法對張某提起公訴。)

2017年5月,市民李某向某貸款公司申請了一筆貸款。過了一個多星期,李某就接到了張姓業務經理的電話,對方詳細說明了貸款需要的材料以及流程,並約定時間在其公司辦理貸款業務。次月,李某來到市區某寫字樓找到張某,在該公司申請到貸款4萬元,分36期償還本息,雙方很快便籤了合同。不久,這筆4萬元的貸款就打到了李某的賬戶,但之後每月還款2000多元的壓力隨之而來。

2017年9月,李某試探著詢問張某貸款可不可以不還。張某瞭解到李某因為在網絡上賭博輸了不少錢,經濟週轉十分困難,便主動提出可以“解決困難”,但要收取一點“好處費”。張某稱只要交給自己14000元的“好處費”,就不用還貸了,自己也不會上門催債。李某聽後驚喜不已,立刻到自助取款機取了14000元轉給張某。

然而到了2017年10月份,李某還是接到了該貸款公司的催款電話。他很疑惑,聯繫張某詢問原因。張某“支招”稱,貸款公司的催債只要拖著,不會有人上門催債,拖個把月就沒事了。將信將疑的李某便不再理會貸款公司的電話。

以為事情就這麼過去了,沒多久,李某突然接到了父母的電話,問其怎麼又欠錢了。李某這才知道,貸款公司將催款電話打給了他的父母。為了不讓父母擔心,李某隻好繼續還款。同時,李某打電話向張某討要說法,張某一再安撫李某,讓其拖住就行。李某覺得丟人,要求張某返還14000元。在反覆交涉無果後,李某突然發現自己的微信、手機全被張某拉黑了,自己也無法聯繫上這名“業務經理”了。2017年11月,李某來到貸款公司找張某討要說法,卻被告知張某早已在8月21日就已經離職了,而他支付給張某14000元“好處費”可以不用還貸款的說法很荒唐。

意識到自己被騙的李某立馬報警,警方隨後將張某列為網上追逃人員。今年6月,警方在蘇州將張某抓獲。檢察官提醒,貸款應該選擇正規的金融機構,以免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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