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多燕」被搶注了!

鄭多燕想必大家都不陌生的,曾經的鄭多燕也很(大)煩(胖)惱(子),後來經過自己努力減肥成為了魔鬼身材的美女,後來她的傳奇故事越傳越廣,鄭多燕健身操也越來越出名。

“鄭多燕”被搶注了!

現在她不在為自己的身材煩惱,也不再為自己的“減肥操”不出門煩惱,反而商標被搶注二煩惱。

2013年1月,廣州美漾爾貿易有限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註冊了“鄭多燕”商標,並於2014年6月註冊成功,核定使用在“咖啡、茶、糖果及餅乾”等商品上。

“鄭多燕”被搶注了!

除了廣州這家公司,還有其他的公司和個人對“鄭多燕”進行了申請,類別涉及多個類別。而鄭多燕本人註冊的商標數量並不多。

2015年鄭多燕以訴爭商標的註冊申請侵犯其姓名權為由,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審理認為,美漾爾公司的商標申請與鄭多燕中文姓名完全相同,易使相關公眾誤認,裁定訴爭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鄭多燕”被搶注了!

明星名字被搶注的事,不是一天兩天了。這樣的事件,每天都在上演!

前不久林志玲訴“林志玲linzhiling”商標無效案勝訴成一大熱點。早在兩年之前就有68位明星名字被搶注,周杰倫、陳奕迅、范冰冰、劉詩詩、馬雲、趙本山等無一例外,當然也有名人將自己名字註冊成商標的,未雨綢繆。

“鄭多燕”被搶注了!

我國《商標法》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姓名;不得實施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的混淆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規定: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領域公眾人物姓名不能註冊為商標。所以,搶注人名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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