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傳謠事件已解決,罰款500元!

傳喚!網傳我縣某村兩天沒水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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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此案件有了新的進展

縣公安局做出了行政處罰

決定對盧文朝罰款500元

現查明:2018年10月09日18時許,鉅鹿縣自來水公司副經理李瑞強到堤村派出所報案稱,孔寨村盧文朝在微信群發佈與事實不相符的視頻,對自來水公司造成嚴重惡劣影響。

以上事實有以上事實有違法嫌疑人陳述,自來水公司經理陳述,證人證言等證據證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河北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標準》之規定,現決定對盧文朝罰款伍佰元整。

執行方式和期限:限於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中國工商銀行鉅鹿縣支行繳納罰款伍伯元整。

逾期不交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過罰款本數。

再次呼籲廣大群眾,不信謠、不傳謠,

理性上網,不被別有用心的人所誤導。

隨意傳播、擴散虛假視頻,

必將受到相應法律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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