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通報六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阜康市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阜康市城關鎮張家莊子村黨支部副書記李剛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2016年10月18日,城關鎮張家莊子村黨支部副書記李剛在阜康市三宮酒店違規操辦喬遷宴三桌,宴請親朋好友及該村村民,並收受禮金5900元。2018年2月6日,李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阜康市交通運輸局公路科副科長周大江違規報銷津補貼或福利問題。2017年1月23日,周大江以彌補其於2016年期間駕駛私人車輛辦理公務及公務車輛洗護所產生的費用為由,採取虛假填報36張“公路車輛通行費收據”的方式違規報銷費用。2018年1月20日,周大江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三、阜康市改革辦原主任侯文傑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2013年,侯文傑為兒子舉辦升學宴,宴請林業局中層幹部和服務對象合計20餘人,共收受禮金5.5萬元。2017年4月,侯文傑在為其父舉辦喪禮期間,收取單位職工、服務對象禮金6.2萬元。侯文傑在兒子升學宴、父親葬禮時,共收取單位部分職工、服務對象禮金共計11.7萬元。2018年2月5日,侯文傑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由正科級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其違紀所得11.7萬元予以收繳。

四、阜康市教育工委原副書記、教育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劉斌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3年至2017年,劉斌任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校長期間違規收受多名工程老闆、下屬及他人以拜年、過節為名義所送高檔菸酒、月餅、茶葉和購物卡等物品,共計5萬元。2013年至2015年,劉斌還違規收受多名工程老闆以拜年名義所送的現金和答謝費共計9萬元。2018年2月5日,劉斌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正科級降為科員),其違紀所得13.5萬元予以收繳。

五、阜康市林業局防火辦副主任王建新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3年,王建新在明知單位車輛編制已經滿額的情況下,與時任林業局局長侯文傑商議購買車輛用於日常業務和跑辦項目。車輛購置回來後,為掩人耳目,將車輛落戶在林業局另一聘用人員名下。2013年至2017年,該違規購置的車輛實際一直由王建新駕駛使用。5年期間,該車主要由王建新私人使用,車輛燃油費、維修費等均由單位承擔,節假日期間未按公車管理規定定點停放、封存。2018年3月2日,王建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六、阜康市房產管理局黨支部書記王彥軍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2014年至2015年間,王彥軍收受南華路道路建設工程老闆高某所送的蘋果5s手機一部和茅臺酒、中華煙等。收受瑤池路給排水工程老闆馬某現金10000元,收受新運路給排水工程老闆李某現金10000元。2018年2月28日,王彥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違紀所得2.5萬元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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