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国庆”,夏都西宁的人气也随这长假的到来越来越旺,为了给游客们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加强东区旅店业管理,城东公安分局结合全国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辖区“扫黑除恶”的打击力度,强化对辖区旅店内滋生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能力和着力提升对辖区社会面治安的整体防控效能,民警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辖区旅店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旅店业登记是否按规定如实登记,是否按规定一人一证,是否存在不如实上传等违反“实名、实情、实数、实时”四实登记制度的要求、抽查宾馆房间内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活动。
这个月又有那些宾馆上了红榜,哪些宾馆上了黑榜,大家心里都要有个数:
红榜 落实制度,管理到位,实名登记
中发源酒店 天悦宾馆
穆斯林大厦 豪龙商务宾馆
伊隆商务宾馆 海迪耶国际饭店
伊尔顿国际饭店 阿费夫酒店
祥云山水酒店 华辰大酒店
黑榜不按要求登记、上传旅客信息,没 有做到一人一证一登记,制度落实差
雅乐宾馆 捡人青年旅社
海润宾馆 伊浩宾馆
宗喀酒店 占英招待所
花鸟鱼虫市场招待所 东苑宾馆
芸龙商务宾馆 唐波古道商务宾馆
甜梦宾馆
分局治安大队对以上11家旅店进行治安处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蜀黍特别提示旅客:
对于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旅店业服务人员将面部照片及身份证号发至微信平台,经公安机关核实身份信息后即可办理入住手续。
法律链接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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