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銀行失火損失100億元現金,然後馬上加印100億,是否就沒有損失了?

牛三馬六


先不說銀行存儲現金的金庫能否被燒,假如若真的被燒掉,那麼被燒掉100億現金的銀行只可能是央行或者各省的央行的支行,商業銀行的金庫裡邊是不可能有這麼多的現金的(不排除未來幣值貶值後或出現重大事件預防大規模擠兌)!



如今的商業銀行不是以前的錢莊,也不是一些人家裡的保險櫃,他是與央行的銀行系統連接的一個股份制銀行,他們每天的現金預留量都是有限的,除非有大額的預訂提現出現,一般的商業銀行是不會在地區總行或者支行存儲大量現金的,而商業銀行在每天銀行下班後的現金也不會存留在銀行,更不會存留在地區總行,而是全部儲存在地區央行的金庫之中,也就是說商業銀行根本不可能出現100億現金放置在一起的情況!



由於銀行間的電子轉賬,甚至國內最繁榮的省份的央行金庫都為此有如此多的現金存放,那麼擁有這麼多先進的銀行只能是央行或者主管幾個省份的省級支行!



所以即使真的發生金庫被燒的情況,對於可以印製現金的央行來說,就和處理了一百億費幣差不多,唯一的只不過是稍微增加印刷成本和流程審核!


用戶3087668883


朋友,我得告訴你,這個問題並不是這麼回事,銀行失火損失100億元,對於資金來說並不會形成損失,也不需要加印100億元;況且除了央行之外,其他商業銀行都沒有印發或增發貨幣的權力。

是這樣的,錢在銀行的金庫裡就是一個貨幣數字,在投放流入市場之前也就是一張印刷精美的紙張,所以如果在銀行金庫裡失火被燒掉了,並不會形成實際上的資金損失,只需將準確數字告訴當地央行,由央行通過發行基金及時予以彌補就可以了。

當然,有損失也是微小的,那就是央行撥付給某失火銀行的貨幣發行基金時,這些印發的貨幣基金曾經產生一定的印刷費用,也就是人民幣發行的成本。這個成本都是央行擔付了,記入了貨幣發行成本,對某失火商業銀行而言也就不構成實際上的資金損失了。

只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防止一些必有用心的人事先將資金轉移,利用失火多報燒燬的人民幣數字,然後趁火打劫和渾水摸魚貪汙資金,這樣就真的會給銀行和國家的資金造成損失;

而且這樣的案件如果得不到查處,會讓銀行經營風險越來越大。所以,銀行失火到底是否燒燬100億元,這個數字一定要嚴格把關,經過各部門認真審核,有確切記錄和準確依據才可信。

朋友,說到這裡,你應該對銀行失火燒了100億元會否形成損失,是否需要印發100億元?應該有比較明確的認識了。有不清楚的地方,我們繼續交流。祝你生活、工作快樂!


財經深思


首席投資官評論員門寧:

銀行失火損失100億,這個可能性還是很小的,畢竟很少有銀行會保存100億的現金。100億現金,全部是100元面值的紙幣,按重量算大概有115噸,即使用卡車裝,也得裝個10來車。銀行即使閒得蛋疼,也不會弄那麼多現金,畢竟大額支付都是轉賬了。

然後回答題主的問題,如果有100億現金燒了,又重新印出來,除了印刷用的人工、紙墨、水電等,確實是沒有損失的。因為錢的價值不在紙上,而是其代表的商品上。

我們從貨幣的起源說起,最開始人類的生產水平很低,大家不管打獵還是種植,都是勉強自己自足,這時候沒有交易,也不許要貨幣。隨著生產力發展,人類生產的物品越來越多,超出了自身的需要,於是可以用來和其他人交易。

但是交易肯定是要換自己需要的東西,而並不是時刻都有自己需要的東西可以換,換著有可以換的東西時,自己不一定有別人需要的東西能換來。所以有人想出了貨幣這個東西,用貨幣當做一般等價物,不同的物品對應不同的貨幣價值,交易時使用貨幣作為媒介,大大提高了成交的幾率。

因此貨幣只是一個媒介,其價值在於其背後代表的真實財富(商品)。當100億被燒掉時,僅僅是燒掉了代表財富的紙,而財富並沒有被摧毀,因此重新印出這個錢來,除了增加印錢的成本,是沒有實際損失的。

不過印錢之前要確定是否真燒掉了這麼多錢,否則印多了會引起通貨膨脹。


首席投資官


問題好象沒有這麼簡單吧? 你說銀行失火損失了100億元現金,萬一是有人藉故放火,而借盜資金出去呢?如果有人借失火為名偷盜了100億現金出去,後續央行再向銀行補發100億貨幣,這不是會造成嚴重的通脹了嗎?

所以,如果銀行在不可抗力的情況下,失火損失了100個億,先看一下,有沒有能用,且沒燒盡的貨幣?找出一部分能用的紙幣繼續用,或者還有尚存四分之三的紙幣去和銀行調換新的紙幣,而把剩下燒成灰燼的現金的號碼進行統一編號,傳達到整個銀行系統,如果一旦發現有失火損失的現金還能夠在市面上流通,那有可能發生人為故意縱火的可能。

與此同時,畢竟是燒了100億元現金,鈔票的紙張費、油墨費,這些都是有損失的,而銀行在現金保存過程中是做過相關火燒類保險的,一旦出現失火鈔票全部燒燬,那麼保險公司也要介入調查,並且擔負起陪償責任。


不執著財經


首先,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需要根據是否是貨幣發行機構來考慮。

如果失火損失的主體銀行是貨幣發行機構——中央人民銀行,那麼可以說,幾乎沒有損失,僅有的一點損失只是印刷貨幣的成本而已。作為貨幣發行機構,貨幣損失在他們的手裡,最終的處理結果就是重新再印發等量的貨幣,這個類似於飯票和商場的優惠券。這些貨幣損失不會帶來市場上流通的貨幣的損失,不會對宏觀經濟運行有什麼影響,只需要簡單彌補一下就好了。

如果失火損失的主體銀行是商業銀行,那麼問題可能會變得有一點複雜。這一百億的貨幣損失,可能會對宏觀經濟有一定的影響,例如商業銀行遭到這部分損失,會報備中央人民銀行,之後會聯繫投保的保險公司走理賠程序,保險公司可能會產生真金白銀的賠償支出。原則上來說這部分的損失是應當商業銀行自行承擔的,但因為他們不具有發行貨幣的權利,所以無法通過發行貨幣來進行彌補,只能通過風險轉移的方式,將這部分損失轉移給保險公司等主體,而至於中央人民銀行會不會再進行等量貨幣的發行這就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了。

由於如今的貨幣價值早已脫離了本身的物理價值,所以即使銀行發生了貨幣損毀的情況,也不會對經濟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


盤和林看經濟


“這是不可能出現的事情,銀行是不能隨便加印貨幣。如果失火損失100億現金,然後加印100億貨幣,100億-100億+100億=100億,從結果影響來講對於市場經濟沒有損失。”我談下我的看法:

這就好比你丟失了1000元錢,然後沒有辦法回家向老婆交差,如果說這時候你從自己的小金庫裡拿1000塊錢出來,那麼回家可以交差,抹平了這1000元的差值,但是這1000元卻流向了市場中去,對於市場有所影響。銀行失火損失100億元現金,然後加印100億貨幣是一個道理,抹平了這部分的損失,沒有什麼影響。

如果說這100億現金是弄丟了,那麼加印這100億就存在很多的問題。因為市場中就會多出100億的貨幣,對於市場經濟存在較大沖擊。這就好比原來市場中貨幣存量為1000億,而又多出了100億,存在變量的影響。起碼來講對於固定資產、大宗商品的價格都是有所波及的,因為市場的貨幣增加了,通脹上升,他們的價格應該有所上漲。

再是像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銀行不能隨便加印貨幣。加印貨幣的需要諸多條件的許可,我國貨幣增量也是在宏觀經濟基礎之上發行,並不是亂印從而打亂市場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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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哥說


這是個腦洞大開的問題,對於不同的銀行來說損失程度是不同的。

對於普通的商業銀行來說,金庫失火被燒燬100億現金,那是肯定有損失的,除了剩餘的損毀的殘幣可以按照殘汙損人民幣管理辦法進行兌換外,剩餘部分就要由投保的保險公司來進行賠付;

對於央行來說,如果失火燒燬了100億現金,是並沒有多大損失的,央行本身就承擔這發行貨幣的職責,每年也都會對殘幣汙幣集中處理再發行新幣,這都是日常操作,沒什麼特別大的損失。

紙幣本身並沒有價值,沒有流通出去的紙幣更是一文不值,在央行的金庫裡,這些沒有流通出去的紙幣,在系統裡只是一串串數字符號。央行每年都要發行貨幣,除了正常的匹配GDP增長以外,還要預估人民幣在流通中的損耗,這些損耗裡就包含天災人禍、人為損壞等等,做為一個執行貨幣政策,管理發行人民幣的機構,發行新幣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央行的金庫失火,那麼從材料成本上來說,損失的只是印刷費和紙張的費用以及支付的人工費用,相比100億元來說,九牛一毛。

而對於商業銀行來說,金庫失火,損失人民幣,央行是不會對此負責的,更不會因此去發行新幣彌補商業銀行的損失;商業銀行需要根據損失情況,通知投保的保險公司來估算損失,進行賠付。而憑空消失的這部分紙幣,最終還是要由央行來印發新幣的,只是這部分錢不是給商業銀行的,而是要進入流通領域,彌補市場上損失的流通貨幣,避免通貨緊縮。

除了財產損失不同以外,不管是央行還是商業銀行出現重大消防隱患,引發嚴重後果的話,相關部門是需要承擔責任的,如果是損毀100億元人民幣,雖然能夠進行各種措施補救,但是相關責任人是逃不了干係的,消防安全一直都是內控體系的重要一環,尤其是在金庫和檔案室這種重要的地方。


不立而立


我是創新公元的mimi,銀行失火100億現金那還了得,有的支行全部現金也就這些啊,而且鈔票也不是說印就能印的,只有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印鈔,其它銀行要逐級審批才能由人行加印,而且人民銀行失火和商業銀行失火受損影響完全不一樣。

一、假若人民銀行發生火災

各級人民銀行發生火災,損失了100億現金,並不影響什麼,本身人民銀行的現金就是備用金,再說了它有自造功能,需要由省分行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提交申請加印現金,總行批覆了由印鈔公司加印即可。損失的是人工工資費用、材料費、印刷費,這些東西花費很少的。



二、假若商業銀行發生火災

商業銀行失火損失100億,只能自行承擔,它沒有印鈔的權利,即使向人民銀行提交申請也不會批覆,這麼大的損失只能走保險公司賠償程序。保險公司也不可能全額賠保,商業銀行自身註定要承擔一部分損失。


銀行燒燬的現金數目一般會認真核查,不可能憑空信口開河,而且大火的原因也會查清,追究責任人責任,不管是意外事故還是蓄意縱火,造成的影響一定不可估量,客戶都會害怕自己的錢放這裡不安全,誰還敢來存款?損失不僅是現金,更重要的是名譽!


財富公元


這個問題要從兩個方面來看,取決於是央行還是商業銀行。

央行

如果是負責人民幣印刷、發行、回收等業務央行中國人民銀行,那麼確實如你所說,再印一些錢代替即可,因為央行要負責人民幣的總量管理,燒燬了這些錢,流通的人民幣就少了,相當於少印了,可能會引起一定程度的通貨緊縮(雖然燒燬的這點錢給總量比起來微乎其微),那麼加印補充這部分也是正常操作,況且央行還承擔殘損人民幣的回收工作,即使是在其他地方燒燬需要回收的人民幣,最終也是要央行來承擔這個工作,由央行印刷新幣替換。

商業銀行

如果是商業銀行就是我們平時辦理業務的銀行怎麼辦?還真有個類似的例子可以參考。

2015年4月15日,一輛載有人民幣的運鈔車在廣西境內高速公路上起火,被燒燬的人民幣有67.5萬元,負責押運的公司將未完全焚燬的人民幣在當地銀行兌換了30萬人民幣(當地銀行最終也會把回收的上交當地人民銀行)。

那麼損失部分怎麼辦?由承保的廣西北部灣財產保險公司調查後進行賠付。

也就是說其實人民幣的運輸、保存等環節,都會將錢作為財產投保,一旦發生意外,由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視情況賠付。


鑫財經


如果銀行失火損失100億元現金,然後馬上加印100億,是否就沒有損失了?這話聽起來似乎挺有道理,但是是否真的如此呢?

全國有那麼多銀行,但並不是每個銀行都有權利印錢的哦。在國內,中國人民銀行是唯一一個擁有印錢權利的銀行。其它所有的銀行,包括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交通銀行這些大型商業銀行都沒有印錢的權利哦。所以,如果這個事情發生在中國人民銀行的話,應該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重新印刷一批等量現金,雖然在金額總量上沒有減少,但需要付出一定的工本費,產生了部分印錢成本費用。

簡單地說,國家的現金既沒有減少也不會有損失,但是在重新印刷製作現金的過程中產生了附加的工本費,增加了印錢的總成本費用。

如果是其它銀行,由於他們沒有印錢的權利,所以是不能採用馬上加印100億元這個方法的。但是他們可以通過其它方法減少損失。一是蒐集燒燬後的殘餘現金,向上級銀行申請兌付新的現金,二是通過保險合同,向接受銀行投保的保險公司提出賠償申請,等待和得到保險公司賠付的賠償金。

同樣,在這些處理善後的過程中,也會產生相關的費用,並且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也不一定就是100億元,由於取證的問題,有可能最終的賠償金額小於100億元。

總的來說,銀行不會出現大的損失,但會由於事故的原因,增加短期經營成本。比如加強安保措施和增加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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