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新藥政策支持及港交所新規 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可期


借力新藥政策支持及港交所新規 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可期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劉可

“過去三年,中國生物醫藥產業推開了兩扇大門,第一扇門是新藥審評審批制度改革,使得中國在這一方面基本上與國際接軌;第二扇門就是港交所允許沒有收入的新藥研製企業可以在港交所上市。”中國藥促會投資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元明資本合夥人田源在昨日(9月21日)舉辦的“2018深圳·坪山國際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峰會”上表示。

在該會議上,與會人士就醫藥新政、新藥研發、臨床研究、醫藥流通等領域內的新技術、新發展、新模式及國際技術轉移、成果轉化、金融激勵等進行交流研討,共同促進生物醫藥產業“產融結合”,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探討生物醫藥產業的創新發展趨勢。

“42號文件”與粵港澳大灣區的政策支持

“中國中央與國務院聯署的42號文將根本性地改變我國在審評審批上的慢的情況,文件一共有6個部分、36條措施都是國外已經實踐並被證明是正確的政策,我們都採納了。” 國家發改委生物醫藥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國家科技部國家新藥創制重大專項專家委員會專家,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原會長、專家委員會主任於明德說道。

去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中對臨床試驗、新藥上市審評審批、促進藥品創新與仿製藥發展、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提升技術支撐能力和加強組實施等六個方面做出了安排部署。於明德先生對經濟觀察報的記者表示,這份文件對於生物醫藥行業來說,改革的力量是巨大的,對於生物醫藥企業也有著長效影響。

除了針對生物醫藥行業改革的《意見》外,已經寫入黨的十九大報告和政府工作報告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也將成為生物醫藥行業的重要發展助力。

“整個灣區既有金融的配套,又有各種產業的配套,這麼大的灣區範圍之內,區域的差異化梯度互補性非常強。”高特佳投資創始人蔡達健先生表示。生物醫藥行業是創新性極為突出的行業,對於創新型人才的需求量更是巨大。而在五個城市、兩種制度下,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無疑對於希望來華髮展的國際生物醫藥人才有著不可估量的吸引力。

港交所新規清障

中國藥科大學國家藥物政策與產業發展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宋瑞霖表示:“國務院辦公廳公佈42號文件和港交所上市新規有理由說明醫藥創新的春天來了。”

從臨床一期到臨床三期再到得以上市售賣,新藥研製所需要的資金支持是十分巨大的,但是在A股市場上市的上市公司需要企業最近三年的淨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金額應大於三千萬元;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應累計大於五千萬,或者營業收入累計大於三億元。這樣的上市規定無疑將還在新藥研發階段的生物醫藥企業拒之門外。

而比之A股上市門檻低且沒有收入和利潤也可滿足上市條件的納斯達克,卻也因為許多投資人對中國企業的不熟悉和不能全面瞭解中國國情,而將中國企業拒之門外。而對於中國生物醫藥企業來說,較遠的距離和時差、不同的語言環境、文化環境等因素都成為了企業去納斯達克上市的障礙。

“歷史上的香港已經是很有吸引力的地方,幾個好處。一是有語言文化的便利,距離也很近,它的審批流程又是比較快和可控,比較公開透明,法律風險也是比較小,但是,以前做創新的公司確實是沒有辦法去的,因為也滿足不了營業額和利潤的要求,公司個頭小於10億美元,在香港股市也是不太受重視的。” 奧博亞洲基金創始人王健先生如此解析曾經的香港股市。

2018年4月30日,香港交易所新的《上市規則》正式開始執行,允許尚未盈利或者沒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規則中要求赴港上市生物醫藥公司總市值應十五億港元以上,這對於很多中國的製藥公司都是非常容易做到的,因為兩年的估值總體來說還是比較高的,超過15億是比較容易的。至少有一個藥是在正規的市場上成功完成臨床一期,這對於很多公司來說也很容易做到。”王健先生說。

港交所的這一舉措無疑將吸引更多創投資金流向生物科技領域,助推行業進一步發展的同時,也將加速生物醫藥產業的成果轉化進程,進行“產融結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