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玩「貪官經濟學」的廳官不圖眼前回報,首被批「期權腐敗」

【編輯/王碩 統籌/劉姝蓉】10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副主任崔臣被開除黨籍和取消退休待遇。大白新聞注意到,該通報提到的“期權腐敗”這一表述在中紀委通報中首次出現。不過,大搞“期權腐敗”的可不只有崔臣,黑龍江林業廳原黨組書記肖建春在任時拒絕收錢,待到調任或者退休再求回報。陝西省寶雞市人社局原副局長何寶林也曾拒絕和退回賄款,並與行賄者口頭約定:“現在收錢不妥,等以後退休了你再扶貧吧”。


愛玩“貪官經濟學”的廳官不圖眼前回報,首被批“期權腐敗”


內蒙古經信委原副主任崔臣被首批“期權腐敗”

10月17日下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通報稱,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副主任崔臣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崔臣違反政治紀律,搞封建迷信活動;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工作調動後仍從原單位領取高額薪酬;違反生活紀律,貪圖享受、生活奢靡;崔臣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罪;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且數額特別巨大,不能說明來源,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崔臣黨性原則喪失,權力觀異化,把國有企業經營活動作為攫取私利的工具,搞在位施恩、退休回報的“期權腐敗”,退休後索取、收受賄賂,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員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崔臣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據上述通報內容,崔臣黨性原則喪失,權力觀異化,把國有企業經營活動作為攫取私利的工具,搞在位施恩、退休回報的“期權腐敗”。大白新聞注意到,“期權腐敗”這一表述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中首次出現。

據公開資料顯示,崔臣於1952年5月出生,1969年12月參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0年3月至1998年6月,在內蒙古冶金廳、機械廳工作,歷任工程師、副處長、處長、辦公室主任,1998年8月至1999年10月,任包鋼總經理助理兼董事會秘書處處長、辦公廳主任。

隨後,崔臣到內蒙古稀土(集團)公司任董事、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直至2002年4月任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內蒙古稀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

2007年5月,崔臣成為了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全國人大代表。三年後,崔臣任內蒙古經信委副主任,成為了正廳級官員。並在2012年5月退休。

“現在收錢不妥,等退休了再扶貧”

雖中紀委首批崔臣“期權腐敗”,但大搞“期權腐敗”的官員並非首次出現在人們的視野。

所謂“期權腐敗”,是指領導幹部在位時利用手中權力為他人謀取利益,卻不圖眼前“回報”,而是根據私下“協議”待離職或退休後才以各種形式兌現“酬勞”。它與期貨交易有著相似之處,實質是避免權錢“直接”交易,試圖躲過黨紀國法的懲處。這種腐敗形式,潛伏深不易被發現,卻危害巨大。

利用職權之便為兩家醫院在醫保審批、恢復上“打招呼”,年過六旬的陝西省寶雞市人社局原副局長何寶林,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據行賄者供述,何寶林曾拒絕和退回賄款,並與行賄者口頭約定:“現在收錢不妥,等以後退休了你再扶貧吧”。

對此,《中國紀檢監察報》曾於2016年5月3日發文稱,何寶林先後收取的17.6萬元“感謝費”,金額上雖不算很大,卻在形式上充分演繹了什麼是期權腐敗。從表面上看,“退休了你再扶貧”是對行賄的婉拒;從本質上講,則是其將權錢交易行為長期化、隱性化的“障眼法”。

在任不收錢,等調走或退休後變現百萬

2月28日,黑龍江林業廳原黨組書記肖建春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並因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移送司法。其任綏化市市長時違規搞項目,當房地產商人表示送錢時卻被拒絕,理由竟然是等調走或退休後再變現。

據杜爾伯特縣法院的判決顯示,2008年至2011年間,曾範偉利用明星房地產公司資質開發綏化市福乾小區項目。在整個項目實施過程中,肖建春作為綏化市長為其提供過幫助。根據證人證言,該項目最初無施工許可卻肆意施工,並且開發企業獲得減免費用,即全額補繳土地出讓金之後,由財政局返50%。

為此,過年時曾範偉去肖建春的辦公室看望他,想給他拿錢表示感謝,遭到拒絕。肖建春表示,現在他不能收錢,現在拿錢以後事就不好辦了,等他以後調走了,或者是退休了,有事需要時再找曾範偉。曾範偉當場表示,以後需要用錢的時候隨時可以找他,他給肖建春拿錢,不能差事。

正如公開簡歷所顯示的,2011年4月,肖建春去職綏化市長,升任大興安嶺地委書記。一年之後,也就是2012年年末,他給曾範偉打電話,說有點事想讓他幫忙,需要用300萬元到400萬元。為感謝肖建春的幫助,曾範偉通過他人轉給肖建春的兒子肖某300萬元。【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紀檢監察報》、法制晚報、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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