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發生醫療糾紛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據長春市民李某講述,其常年腰疼,因2011年腰疼加重,活動受限,行走後加重,休息後緩解伴隨下肢痠疼,不得不入院治療,後家屬帶其入長春某醫院治療,在聽從醫生建議後進行“腰椎後路間盤摘除植骨融合內固定術”,出院因院方在手術切開位置選擇不當,術後,李某發生雙下肢癱瘓,大小便失禁。需要家人24小時護理,無論其本人還是患者自己,都遭受著心理與身體的巨大傷害。

那麼,發生醫療損害後如何尋求法律救濟途徑,如何獲得合理賠償?

律師策略:仔細分析,首先韓禕律師用自己的醫學知識對患者提供的病歷、手術檢查、手術過程進行詳細分析,能夠確定醫院為李某進行的“腰椎後路間盤摘除植骨融合內固定術”,因院方在手術切開位置選擇不當,醫院具有醫療過錯。

但是這個過錯責任的比例拿捏在多少的範圍合適,韓主任結合多年辦理過的醫療糾紛案件經驗認為應該佔主要責任比較合理,並且認為現李某已經癱瘓,應該存在後續存在護理依賴和醫療依賴的費用,這部分費用將在全部賠償中佔有重要比重,建議患者及家屬在起訴後申請法院抽籤選取鑑定機構再進行鑑定,其中利害很明確,韓禕律師認為,此案賠償金額較大,如果李某庭前鑑定了相關事項,醫院一定不會認可,遂訴訟中鑑定有利於節省訴訟期間及患者訴訟負擔。對於韓禕律師提出的訴訟方案和訴訟風險的告知李某也較為認可,對於韓主任的專業預判李某及家屬也有了信賴。

辦案結果:最後法院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判決,賠償李某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精神損害撫慰金、殘疾賠償金、醫療依賴、誤工費、交通費等共67萬餘元,二審後維持原判。

再多的賠償買不來健康的快樂與站立行走的幸福,再也站不起來的痛苦只有患者自己能夠體會,我們希望在您遇到醫療損害糾紛的時候,專業的律師及團隊是為您爭取公平賠償的保證,希望您第一時間想起朗慧,想起韓禕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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