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景谷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破獲一起特大涉煙非法經營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繳獲捲菸51件2670條,案值55.65萬元。
10月15日,民警在工作中獲取線索,一輛疑似裝載非法捲菸的皮卡車進入景谷縣境內。當日17時40分左右,民警在景永公路段將嫌疑車輛截停,從車上當場查獲一批非法捲菸批,抓獲嫌疑人邵某某。經訊問,邵某某交代其駕駛皮卡車拉著紫雲煙1000條、雲煙軟珍品500條、紅塔山新勢力50條和玉溪壹零捌1120條,欲從瀾滄縣經景谷縣運往思茅區進行非法銷售。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根據菸草專賣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目前為止常見的涉煙違法行為如下三項:
一、生產環節當中常見的涉煙違法行為。
1、擅自收購菸葉;
2、無《菸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菸草專賣品。
二、道路運輸環節中常見的涉煙違法行為。
1、無《菸草專賣品準運證》運輸菸草專賣品(含非法進口捲菸或者其他菸草專賣品的行為);
2、承運人為無《菸草專賣品準運證》者運輸菸草專賣品;
3、超限量郵寄或者異地攜帶菸葉、菸草製品;
三、銷售環節中常見的違法行為。
1、未在當地菸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
2、銷售非法生產的菸草專賣品;
3、無《菸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批發菸草專賣品;
4、無《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菸草製品的零售業務;
5、銷售非法進口捲菸、雪茄煙;
6、無《菸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者無《菸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平臺非法經營菸草專賣品(如通過微信、陌陌、微博等等公共網絡平臺出售菸草製品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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