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紫阳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支持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

公益诉讼

近日,紫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全力支持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该《意见》从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程序、协作配合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全面规定了公益诉讼工作,落实了将干预、插手公益诉讼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和绩效考核体系中等保障措施。

《意见》规定,一是要加强案件线索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二是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各行政机关要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提供相应的协作与配合。三是高度重视诉前检察建议。各行政机关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提高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工作。四是认真做好应诉工作。被诉行政机关要认真确定答辩重点,提高答辩举证工作质量,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不得拒绝或者无正当理由迟延答辩举证。

该《意见》的出台,不仅是县委、县政府对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肯定,更是为深入推进法治紫阳建设、美丽紫阳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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