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多次購併,新達製藥有望全資「回歸」新華製藥

◆經濟導報記者 韓祖亦

新華製藥(000756)22日晚間公告稱,根據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公開信息,公司實際控制人華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華魯控股”)於9月25日以掛牌價7067.38萬元出讓其持有的山東淄博新達製藥有限公司(下稱“新達製藥”)40%股權,公司擬競購該標的股權。截至本次交易前,華魯控股持有其40%股權,新華製藥持有其60%股權。

經濟導報記者發現,作為新華製藥的重要子公司,新達製藥與新華製藥淵源頗深,於1993年由山東新華製藥廠(下稱“新華製藥廠”)與香港志達貿易公司(下稱“香港志達”)合資設立。而新華製藥,1993年由新華製藥廠改制設立。1996年,新華製藥H股上市前,新華製藥廠持有的新達製藥股權剝離給新華集團。

其後多年,新達製藥股權屢屢變動,新華製藥多次參與股權轉讓,耗資不菲將其對新達製藥的持股比例提升至本次交易前的60%,並有望通過此番轉讓,全資持有新達製藥。

增值率達67.38%

公開信息顯示,9月25日,華魯控股在山東產權交易中心以7067.38萬元的底價轉讓新達製藥40%股權,掛牌起止日期為2018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在“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一欄中,填寫的是“否(不放棄)”,並規定,“新達製藥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股東須在掛牌期間向山東產權交易中心遞交受讓申請,並按規定交納保證金。若形成競價,全程參與該項目競價活動,並按招標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上述程序作為老股東參與該項目行使優先購買權同等條件的程序條件,老股東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滿足同等條件。”

果不其然,在該項目掛牌即將到期之時,持有新達製藥60%的股東新華製藥公告擬參與競購。若成功受讓,新華製藥將全資持有新達製藥股權。

值得注意的是,該項目轉讓方為新華製藥實際控制人華魯控股,公司控股股東新華集團(持有公司32.94%股權)為華魯控股的全資子公司,因此,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從盈利能力看,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至2月,新達製藥分別實現淨利潤1785萬元、1451萬元、1652萬元及259萬元,同期營業收入分別為2.22億、2.50億、2.79億和7752萬元。

山東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下稱“山東天健”)對新達製藥全部股東權益進行了評估。根據資產基礎法評估,新達製藥淨資產賬面價值為1.06億元,評估價值為1.47億元,增值額為4147.14萬元,增值率為39.29%。根據收益法評估,新達製藥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1.77億元,增值7112.56萬元,增值率67.38%。

山東天健認為資產的價值通常不是基於重新購建該等資產所花費的成本而是基於市場參與者對未來收益的預期,資產基礎法中未包含企業賬面未記錄的體現未來盈利能力的商標、銷售網絡、藥品批准文號、專利、商譽等無形資產。故採用收益法評估結果作為本次評估的最終評估結論,即新達製藥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1.77億元。

近年來多番“出手”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這已不是新華製藥首次從華魯控股手中競購新達製藥股權。

2014年1月27日,華魯控股以9577.87萬元的轉讓底價,在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掛牌新達製藥40%的股權,評估價為8888.01萬元。彼時,新華製藥持有新達製藥20%股權,華魯控股持有80%股權。

截至2014年4月3日,該項目公告期滿。山東產權交易中心表示,在公告期間,有兩家意向受讓方到中心辦理了購買登記,交納了交易保證金,擬採取拍賣方式組織交易。

2014年10月7日,新華製藥公告稱,公司已經以1.02億元成功競得新達製藥40%的股權,於當年9月30日與華魯控股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交易完成後,新華製藥對新達製藥的股權增至60%。

同時,經濟導報記者查詢到,新達製藥2016年還在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掛牌出售其位於北京的房產。該項目為“北京市朝陽區芍藥居20號院3號樓5層503A”,轉讓底價為870萬元,建築面積140.07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114.22平方米,證載用途為住宅。最終成交價格為923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新華製藥近年來一直在持續增持新達製藥股份。

資料顯示,新達製藥於1993年由新華製藥廠利用廠房和設備,與香港志達合資設立,註冊資本為250萬美元,新華製藥廠持有75%股份,香港志達持有25%股份。1996年,新達製藥註冊資本增加到262.5萬美元,新華製藥廠佔註冊資本60%,香港志達佔40%。

1996年,新華製藥H股上市前,新華製藥廠持有的新達製藥股權剝離給新華集團。

後經過一系列變更,至2004年11月1日,淄博眾星公司持有新達製藥44.46%股權,新華集團持有新達製藥55.54%股權。

2007年,新華製藥“出手”。新華集團、新華製藥分別受讓淄博眾星公司持有的新達製藥24.46%股權及20%股權,至此,新華集團持有新達製藥80%股權,新華製藥持有新達製藥20%股權。2012年,新華集團所持新達製藥80%股權無償劃轉給華魯控股。

2014年,新華製藥再度競得新達製藥40%股權。而如今,通過此次競購,新華製藥有望全資持有新達製藥。

對於此番競購,新華製藥表示,“本次交易推動了資源整合,統一了新華製藥與新達製藥製劑網絡渠道資源、品牌資源、科研資源、營銷隊伍,符合新華製藥‘大製劑’發展戰略,通過取長補短、共同促進、快速發展,促進了製劑品種結構調整和佈局。”(編輯李師全 陳德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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