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阻碍执行职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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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下午17时许,胡某某(女,42岁,石南镇人)以其女儿小丽(化名)在自家小区坠楼死亡,以就读学校应承担责任为由,伙同亲属黎某才(男,55岁,石南镇人)、黎某霞(女,42岁,五里镇人)等多人到我县某中学校园内,用扩音器呼喊:“女儿,你死得好惨,我一定会报仇”及一些不雅言语,严重扰乱学校教学秩序。

接警后,巡逻大队、隽水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时值下班高峰期,行人众多,加之天气阴雨,胡某某等人一意孤行,对现场处置民警对其法制宣传教育置若罔闻。局领导高度重视,增派治安大队、城北派出所警力赴现场处置,民警在反复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将违法行为人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传唤过程中,黎某才等人极不配合,并将民警警服扯烂、手机屏幕摔裂,同时用言语威胁辱骂执行职务民警。

我局依法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阻碍执行职务案件

经民警通宵审讯,违法行为人胡某某、黎某才等3名违法行为人对其扰乱单位秩序、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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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某、黎某霞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0日、5日之处罚;黎某才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之处罚,对黎某利、章某某等2名情节轻微、认识态度较好的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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