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靠6條自律公約,能治好學生會幹部「官氣」重的病嗎?

十一長假還沒有結束,共青團中央學生部官方微博就發佈消息,全國41所高校學生組織聯合發起了《學生會、研究會幹部自律公約》的倡議。為什麼要發起這個倡議?是要治一治一些高校學生會“官氣”太重的毛病。

光靠6條自律公約,能治好學生會幹部“官氣”重的病嗎?

眼下,一些高校學生會幹部的“官氣”有多重?一個例子就能告訴你:最近,因為用“學長”而不是用“主席”的稱呼@一位學生會幹部,一位高校學生就受到的嚴厲批評,還要這位同學在大會上作檢查。類似的例子最近有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

光靠6條自律公約,能治好學生會幹部“官氣”重的病嗎?

一些高校學生會散發出濃濃的“官氣”,校園內外的人都看不下去了。於是全國41所高校回應社會期待,提出了這樣一個倡議。

仔細看一下,整個倡議約定6條守則,呼籲學生會幹部:恪守學生本分,牢記本會宗旨,永葆理想主義情懷,紮紮實實做事,營造平等氛圍,摒棄庸俗習氣。

對照現實中一些學生會幹部“官氣”,這六條守則,也是直指一些病症,希望能夠對症下藥。

但眼下學生會幹部“官氣”重其實是一個很複雜的病,如果不找到病根,僅僅頭痛醫頭恐怕效果不一定好。

就拿第一條來說,要求學生會的幹部恪守學生本分,不能本末倒置、荒廢學業,不能因學生工作而遲到、早退、曠課。可是在一些學校,學生會的幹部“公務繁忙”,經常會缺課、早退,他們的理由很充分:是學校要召開會議,安排他們的工作,他們能不去嗎?

因此,要想治學生會幹部“官氣”重的病,恐怕只對學生會幹部“下藥”還不行。

前不久,中山大學就公佈了學生會幹部的名單,除了明確標註部長及正部長級這件事引起外界關注外,學生會機構如此龐雜臃腫,也讓人歎為觀止。這樣的情況在許多學校的學生會都普遍存在。

一個高校的學生會為什麼要設立這麼多機構?

光靠6條自律公約,能治好學生會幹部“官氣”重的病嗎?

答案其實也很簡單,這是校方的意思,目的是為了方便學校的管理。

通常而言,一些高校的學生會的機構,與學校管理部門和管理職能都是相互對應、上下銜接的。

這就使得很多高校的學生會機構,看似麻雀雖小,其實肝膽俱全。

如此設置,其實就是為了將學校相當一部分管理組織的職能職責對應或者轉嫁到學生會去行使與承擔。

這實際上就賦予了學生會相當的權力,小到日常的打掃衛生、宿舍管理、文體活動,大到涉及學生切身利益的獎學金、助學金、優秀學生的評比評選,都少不了學生會幹部參與其中的身影。

為了讓學生會能夠正常行使這些職能,一些學校的管理者、老師,就會對學生會的幹部格外的倚重與加持。不服從學生會幹部的指派與管理,就相當於違抗學校與老師的指示與命令。

“上級”當了甩手掌櫃,這些學生會的幹部自然就擁有相當大的話語權、決定權。有了這些實際的權力,又沒有來自於普通學生的制約與監督,自然而然也就滋生了官味、官氣,耍耍官威、抖下威風也就順理成章了。

如果說,一些高校學生會幹部“官氣”重甚至耍官威的行為,好像是讓人看起來刺眼的奇花與異草,那麼,這些花與草立足與生長的土壤恐怕難辭其咎。

光靠6條自律公約,能治好學生會幹部“官氣”重的病嗎?

所以,針對這種情況,只鋤草、摘花恐怕不行,還需要從“根”與“土”上查病因、下對藥,要不然就會出現”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局面。

我想這件事情,在校的大學生、老師可能可能最有發言權,你們對此事怎麼看?僅僅靠這個創業能夠解決根本問題嗎?社會是一本最需要讀懂的書。希望能關注小編,與我一起分享觀點,共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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