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目張胆!高校讓大學生到物流公司分揀快遞爲雙十一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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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鄭州科技學院的學生向記者反映,他們將被安排去武漢、南京的物流公司做快遞分揀工為雙十一做準備。鄭州科技學院究竟出於什麼考慮會做出這樣的安排?又為何會在禁令下明目張膽的違規呢?

早在2016年,教育部就通報了多家組織學生頂崗實習的職業學校,並要求按照《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各地教育部門要始終保持治理實習違規問題的高壓態勢。今年4月,教育部再次強調禁止強迫學生實習。

但是學生反映,鄭州科技學院作為一所本科院校,也把學生按照職業學校一樣送去當工人。不少學習計算機、軌道交通設計的學生在被送往蘇州瑞儀光電流水線工作後,還出現了被強制加班的情況。

報道播出後,鄭州科技學院其他院系的學生向記者反映,他們是學習經濟類專業的,即將在學校的安排下,於24號到26號分批啟程去武漢,為即將到來的雙十一,給京東分揀快遞。

明目张胆!高校让大学生到物流公司分拣快递为双十一做准备

學生1:“應該是撿快遞,之前聽學長他們去過,就是撿快遞。”


記者:你們要幹多久?能不能不去呢?


學生1:“不去的話,我室友不想去,找導員說了也不行。實習結束有實習證書,不去的話,導員說的是必須去。”

這位同學告訴記者,她是學市場營銷的,目前還要準備考試,大家都不想去。

學生1:“應該是到了那裡再籤合同,我們這裡還要上課、考試。”


記者:你們學的專業和物流快遞有關嗎?


學生1:“我們學的是市場營銷,沒有關係。反正來了這所學校就知道了,他們學長也經歷過這些。”

除了市場營銷專業職位,學財務管理專業的小王也向記者反映,為了迎接雙十一,他們專業400多人要去南京“實習”,工作內容也是撿快遞。

學生2:“我是鄭州科技學院大三財務管理專業的學生,大三16級,我們也就是11月初,可能要去南京去實習。應該是撿快遞這一類的,或者是分發快遞。”


記者:大家願意去嗎?


學生2:“如果是對口的當然願意,但是這些不對口啊,大家當然不太願意了。”

按照國家規定,即便是高職學生的頂崗實習,也必須按照對口專業分配且不得加班,鄭州科技學院的安排究竟出於何種考慮?鄭州科技學院工商管理學院輔導員範子義告訴記者,他們的學生是去物流公司學習各方面的經驗:

範子義:“這是一個校企合作實習,學生在學習完專業知識之後,要體驗企業文化,企業的情況和他們的專業還是比較對口,這是我們整個院校要求的教學實踐。有很多的工作,並不僅僅是撿快遞的。”

一位即將啟程去南京的學生給記者發來了與範老師所說截然不同的內容。在入職培訓上,學生即將前往的物流企業——心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幻燈片上寫著:“三班倒,工資分為計時和計件兩種,基本工資1890元,績效工資472元,其餘的,都需要學生通過加班費或5分錢一件的計件揀貨賺取。”

心怡物流向記者表示無法接受採訪。京東則表示,鄭州科技學院的確為京東校企合作單位,曾有學生到京東相關部門參加工作實踐,截止目前實習均已結束。“京東以尊重學生意願為前提,妥善安排實習崗位,相關反饋會立即排查,如核實存在問題立即改進,並懇請各方監督。”

長期從事勞動法律援助的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黃樂平認為,校方將學分與毫不相干的實習掛鉤,不是一個正常教育機構正常的做法。

黃樂平:“實踐學習必須和學生的專業是有關係的。如果你做的事情和你的專業沒關係,這應該是不符合教育部關於本科生實習的規定的,學校的做法應該是不恰當的。這種做法不是一個正常的教育機構對待學生應有的做法。說句實在話,這種做法有點帶有威脅性,不管是站在勞動法的角度還是教育角度上來說,確實不太合適。當地的教育機構或者實習單位勞動部門,應該進行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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