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區公開事招45名!

南岸區公開事招45名!

發佈時間:2018-02-07 18:05:08

南岸區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和優秀村(社區)幹部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社會和優秀村(社區)幹部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南岸區本次面向社會和優秀村(社區)幹部公開招聘4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南岸區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和優秀村(社區)幹部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範圍

(一)凡符合招聘條件及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詳見《一覽表》。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且自願在南岸區服務年限不低於5年,未滿服務年限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須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迴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2月27日。

7.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2月,工作經歷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計算;若無連續工作經歷的,仍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累計計算。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到開除公職、開除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過開除學籍、留校察看等學校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面試資格複審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五)面向優秀村(社區)幹部招聘的職位,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週歲及以下,現擔任南岸區行政區域內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社區)委會主任並任職3年及以上。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社區)委會主任任職年限可以合併計算。若以前曾任上述職務1年以上,中間有間斷,後又擔任上述職務的,可以合併計算任職年限。在任職期間,所在村(社區)或本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如:重慶市人民政府)表彰或獎勵的,年齡可放寬至45歲。

四、考試報名及程序

(一)信息發佈

招聘信息通過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cqhrss.gov.cn) 企事業單位招聘欄目和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欄目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程序

1.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和電話報名。報考人員在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3月1日下午17:00期間登錄南岸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站(http://124.128.225.21/wb_cqnananrs/webregister/index.aspx)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請仔細閱讀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2)和“相關說明”,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並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登錄報名系統的重要關鍵字)。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

2.本次面向優秀村(社區)幹部招聘崗位為現場資格審查合格後再進行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需提供本人向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提交的書面報考申請、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黨(工)委公章的《南岸區2018年上半年從優秀村(社區)幹部中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推薦表》(附件5)、任職文件(當選證書)、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等報名要求所需的資格證等其他證明資料。以上所有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資格審查必須由本人於2018年2月26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到南岸區茶園廣福大道12號南岸區行政服務中心B區1號樓10樓1004室審查,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託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後在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3月1日下午17:00期間登錄南岸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站(http://124.128.225.21/wb_cqnananrs/webregister/index.aspx)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考核。

(三)誠信報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對惡意註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並按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對網上填報信息不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前再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網上報名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

(四)查詢審核結果

如因電子照片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8年3月2日12:00前進行修改,重新提交審核。報考人員在填報報名信息後的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照片審核否通過。審核不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考生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審核通過,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

(五)網上繳費確認

報考人員網上報名照片審核合格後可進行網上繳費,但須在2018年3月2日17:00前完成網上繳費(本次考試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准的標準收取人民幣50元/科),確認參考,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考生網上繳費後,要及時登陸報名系統核實繳費是否成功,網上報名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打印報名登記表及准考證

網上報名並繳費確認成功的考生,於2018年3月15日14:30—3月17日09:0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本人報名登記表及准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並在考試當天持本人准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准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准考證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和最終繳費人數一覽表在報名期間以及截止後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欄目公佈。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面向優秀村(社區)幹部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須達到1:3才能開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須達1:2才能開考。

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捨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試費用。

(一)考試考核

1.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均採取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分值各100分,科目分別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管理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2018年3月17日上午08:30—10:00《綜合基礎知識》

2018年3月17日上午10:30—12:00《管理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

2.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成績公佈

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成績於2018年3月20日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欄目公佈,請考生自行查詢。

(二)進入面試人員現場資格審查

按規定進入面試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在照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接受資格審查時應提交如下材料:

(1)准考證;

(2)身份證;

(3)畢業(學位)證,在國(境)外高校就讀取得的學歷(學位)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2018年應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學校開具的就業推薦表、學歷專業證明、成績單(教務處蓋章)等;

(4)網上打印的報名登記表;

(5)本人簽字確認的誠信承諾書;

(6)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的考生提供工作單位《工作經歷證明》(附件4)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其他考生提供《勞動合同》或在工作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記錄》;

(7)《一覽表》中涉及的其他相關材料。如:從業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

本人如不能參加現場資格審查可委託進行資格審查,但應出具委託人的委託書(須註明委託事宜、委託雙方的身份證號碼,並由委託雙方簽字),上述(1)-(7)項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套,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委託資格審查可不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但應交驗其他材料複印件的原件。

進入面試人員現場資格審查及面試繳費時間:2018年3月22日—3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面試費用每人40元。

進入面試人員現場資格審查地點:重慶市南岸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南岸區茶園廣福大道12號南岸區行政服務中心B區1號樓10樓1004室)

(三)結構化面試

面試比例為1:2。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公共科目與專業科目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後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並列進入面試。如因不符合條件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被取消面試資格,按進入面試人員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只作一次性遞補,再次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面試比例達不到1:2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後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捨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均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凡考生有缺考科目的,取消面試資格。

結構化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後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該考生所在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並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報考優秀村(社區)幹部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經各街鎮對擬進入資格複審人員在所在鎮(街道)、村(社區)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報考的,方可參與面試。

結構化面試時間:2018年3月31日08:30開始。面試要求考生應於面試當日上午08:00前進入考點指定候考室,逾時未到候考室者視為棄權。

參加結構化面試人員名單及地點於2018年3月29日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欄目公佈。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專業科目成績×30%+結構化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採用百分制計算,四捨五入後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2018年4月2日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欄目上公佈。

(五)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根據工作進度另行通知,詳見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欄目。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各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最後一名進入體檢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依次以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若仍相同則採取加試面試的方式確定,以加試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並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複檢。

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各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環節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取消該招聘指標,不予遞補。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cqhrss.gov.cn)公示信息欄目和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欄目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屬2018年應屆畢業的考生請於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重慶市南岸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報到(具體報到地點:重慶市南岸區茶園廣福大道12號南岸區行政服務中心B區1號樓10樓1004室),報到時須提供本人就業報到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報名所需證件原件及複印件1套,接受資格複查,複查合格後予以擬聘公示。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資格複查與招聘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擬聘資格。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報各主管部門審核、南岸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其工資福利待遇按重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在南岸區服務年限不低於5年,期間不得向區外流動,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人員提出流動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係並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附件6),認真貫徹《關於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迴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七、其他事項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並密切注意網上查詢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八、簡章解釋

本招聘簡章由南岸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1chui.cn/a/pinpai/435.html

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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