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區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7-12-04 17:50:27

江津區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和優秀畢業生簡章

為加強江津區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區縣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6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和優秀畢業生。

一、 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94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 《2017年江津區赴高校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2《2017年江津區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3《2017年江津區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鎮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和範圍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迴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江津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三)年齡計算有關事項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13日,如“35週歲及以下”指1981年12月13日及以後出生,依次類推。

(四)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報考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經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的,經審核同意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範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五)服務期限有關事項

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服務年限不低於3年,在江津區服務年限不低於5年。未滿服務期,不得向區外交流或轉聘,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係,並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報名、考點設置及現場資格審查

(一)考點設置及時間預安排

1. 考點預設置

分別在武漢大學、四川大學、西南大學設立考點。

每個考點招聘崗位及數量將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和相關高校就業信息網上公佈,請及時關注。

2. 網上報名、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預安排

(1)網上報名及時間:

武漢大學考點: 2017年12月13日9:00-12月15日17:00

四川大學考點: 2017年12月20日9:00-12月22日17:00

西南大學考點:2018年1月3日9:00-1月5日17:00

(2)現場報名及資格確認時間:

武漢大學考點:2017年12月17日9:00- 17:00

四川大學考點:2017年12月25日9:00-17:00

西南大學考點:2018年1月7日9:00- 17:00

現場報名及資格確認具體地址將提前在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和相關高校就業信息網上公佈,請及時關注。

3. 考試考核時間預安排

武漢大學考點:2017年12月18日-19日

四川大學考點:2017年12月26日-27日

西南大學考點:2018年1月8日- 9日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將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具體見考試考核通知書或現場通知。

考點設置、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時間等,如有變化,將在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和相關高校就業信息網上發佈補充通知,並以補充通知內容為準,請及時關注。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採取網上預報名和現場報名2種方式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考核。

1. 網上預報名

報考人員將《報名表》投遞至郵箱:[email protected],統一以“考點+崗位號+姓名”作為郵件名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時,報考人員須誠信報考,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考生網上預報名後,根據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確認,方可參加考試考核。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考核資格。

2. 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未網上預報名的考生,可現場報名。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各相關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考生須在現場資格審查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規定時間未到達的視為放棄)。考生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應提供如下材料(原件、複印件):

①報名表;②身份證; ③畢業證、學位證(2018年應屆生須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可先提供由學校出具的在校生/學籍證明或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④崗位要求的學業成績單、獲獎證書、獎學金證明資料、職業(執業)或職稱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⑤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⑥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⑦自薦書;⑧委託報名的出示委託人、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以及委託書原件。

現場資格審查人員須在《報名表》上籤署審核意見並簽字確認,誰審核誰負責。符合崗位條件者發放考試考核通知書。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工作由江津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各相關部門統一組織開展。考試考核具體時間、地點詳見考試考核通知書或現場通知。

(一)報考附件1(崗位號1-21)及附件2(崗位號39、40、49、50、66)的考生考試方式為專業技能測試+面試。

1. 專業技能測試

教育類崗位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為試講(英語學科用英語試講),衛生類崗位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為病例分析、專業知識問答等。專業技能測試分值為100分,成績合格線為75分。

2. 面試

達到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線的人員均進入面試。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新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工作態度、崗位匹配度等。考生用普通話面試,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高於80分者方可確定為下一環節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後成績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須寫出書面報告,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二)報考附件2(崗位號22-38、41-48、51-65)及附件3(崗位號67-71)的考生直接採取考核方式,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考核方式為面試,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新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工作態度、崗位匹配度等。考生用普通話面試,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高於80分者方可確定為下一環節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後成績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須寫出書面報告,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三)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方式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核方式總成績=面試成績

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於該考點考試考核結束後1-2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站公佈。

(四)確定進入體檢及簽訂就業協議人選

根據擬招聘崗位和數量,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並與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簽訂《就業協議書》。進入體檢人員,將於考試結束後電話通知,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已招聘到的崗位在後續考點不再招聘,每個考點具體招聘名額將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和相關高校就業信息網上公佈。

六、崗位調劑

本次招聘空餘指標,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主管部門確定是否進行調劑。如需調劑,調劑方案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並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上公示。調劑人員名單從參加考試人員中產生,將通知服從調劑人員重新報名,到江津區參加考核,進行一次性公開補缺調劑。

七、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按規定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江津區人力社保局提出書面複檢申請,經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按該考點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確定為進入體檢人選並簽訂《就業協議書》,若總成績相同,則按照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學歷(學位)、職稱高低依次確定;再次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資格複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對考生資格(學籍、畢業證、學位證、職業或職稱資格證及專業要求等)進行復審,同時對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業績或畢業生的在校學習成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資格複查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資格條件複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考生自動棄權出現崗位空缺時,不再遞補。公示及以後環節出現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

擬聘用人員按照《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職稱、考試考核成績、擬聘單位及崗位等。

往屆畢業生報考崗位要求的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需在報名當日前取得;2018年應屆畢業生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須在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十、聘用及待遇

聘用及待遇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並行文聘用後,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和迴避制度。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二、其它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並密切關注江津區人民政府網相關通知。因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本簡章由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重慶市江津區教委、重慶市江津區衛計委、重慶市江津區白沙鎮人民政府等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cqhrss.gov.cn/c/2017-12-04/509117.shtml

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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