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坡區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8年應屆教育部直屬免費師範生

九龍坡區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8年應屆教育部直屬免費師範生

發佈時間:2018-01-05 15:19:04

九龍坡區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8年應屆教育部直屬免費師範生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發〔2011〕326號)、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以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區縣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6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公開招聘2018年應屆教育部直屬師範生為九龍坡區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採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九龍坡區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8年應屆教育部直屬免費師範生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生源地為九龍坡區籍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2018年應屆免費師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

2.年滿18週歲及以上、30週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日);

3.符合《一覽表》中崗位招聘條件、專業、學歷(學位)等要求;

4.2018年7月31日前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相應教師資格證;

5.符合迴避要求和聘用單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6.符合體檢文件標準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自願在我區教育系統服務5年及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係並承擔相應違約經濟責任。

(三)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現場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分別競聘。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

2018年1月6日(週六)10:00-12:00

2.報名地點:西南大學(北碚區天生路2號)第8教學樓

3.需現場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證、自薦材料、在校期間學生幹部任職、獎學金及獲獎證書(所有證書或證明須符合報考崗位學歷層次;學生幹部任職經歷須註明校級或院系級,由相應級別部門提供證明;獎學金須註明國家級、省部級、校級或院系級,並提供相應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的,須現場填寫承諾書,在2018年7月31日前將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提供至九龍坡區人力社保局412室)、畢業院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所在院校系蓋章)及空白《就業協議書》;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九龍坡區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8年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免費師範畢業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須所在院校系蓋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考核。

(二)現場考核及簽約

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現場考試考核環節。不按要求參加現場考核者視為自動放棄。

1.考試考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現場綜合考試考核成績分值為100分。考試考核內容為招聘崗位(學科)的相關知識(技能)和考生綜合素質以及在校期間表現、學習成績、獎學金情況、特長、獲獎及業績等情況。由考官現場評分,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綜合考試考核成績低於80分或考核未達到崗位擬聘用標準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3.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

根據各崗位招聘人數,按考核最終聘用意見確定簽約人選。

確定為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當場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經體檢確認合格後正式生效,凡違反就業協議者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簽約後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統一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教育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體檢在區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政自律、道德品質修養、學習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綜合情況進行考察,並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不合格、資格複查不符合條件以及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考核成績、擬聘用單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後,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聘用關係,完善聘用手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九龍坡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cqhrss.gov.cn/c/2018-01-05/5096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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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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