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瓊海出台新規:居民建房和裝修需購買河砂要提前申請

海南琼海出台新规:居民建房和装修需购买河砂要提前申请

10月27日,記者從瓊海市綜合治理採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為進一步規範河砂管理,滿足瓊海市城鄉各項建設用砂需求,確保河砂市場價格穩定,近日,瓊海市印發《瓊海市項目建設施工單位用砂暫行規定》和《瓊海市市民建設用砂暫行規定》。

海南琼海出台新规:居民建房和装修需购买河砂要提前申请

資料圖:瓊海市一非法採砂點的抽砂設備被搗毀。 海南日報記者 袁琛 攝

海南琼海出台新规:居民建房和装修需购买河砂要提前申请

市民建設用砂

海南琼海出台新规:居民建房和装修需购买河砂要提前申请

市民建設用砂是指在瓊海市行政轄區內居民建房、裝修、基建等項目建設用砂。市民根據建房、裝修、基建等建設用砂需求向所在地鎮(區)人民政府提出購買河砂申請。

各鎮(區)規建所負責市民建設河砂用量審核、審批並出具購砂憑證。河砂銷售點依據購砂憑證審批的用量銷售河砂。

前提條件:

必須要在平整土地、挖好地基等土建工程完成後進行用砂申請,嚴禁意向申請購砂。用砂來源即由市城投公司擔任項目業主進行河道疏浚後所產生的河砂,瓊海市合法疏浚河砂銷售點為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由相關屬地鎮政府負責運營管理的銷售點。

購砂流程:

市民憑報建材料和用砂申請書到所屬轄區鎮(區)人民政府規建所進行購砂申請;鎮(區)規建所自接到購砂申請後於3個工作日內完成實地考核並拍照,根據實際評估結果做出準確用砂量,填寫購砂憑證,由鎮(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審批;

市民憑購砂憑證自願選擇由相關屬地鎮政府負責運營管理的銷售點購砂,為便於管理只能選擇其中一個銷售點;市民攜帶購砂憑證到河砂銷售點預購河砂,河砂銷售點通過統一製作的河砂銷售IC卡或二維碼進行預售,並安排預約購砂時間,市民在預約時間進行購買河砂;河砂銷售點工作人員必須要認真做好購砂登記,嚴格按照銷售流程,根據購砂憑證中建設河砂用量進行銷售,嚴禁安排沒有購砂憑證的車輛進行購砂;購買河砂的車輛容積不能超過10立方米。

市民必須如實申報購砂情況,在購砂申請的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利用河砂進行買賣活動的,一經發現將立即終止購砂資格,列入失信名單,涉及的車輛列入黑名單(不允許參與購砂、運砂)。

建設施工單位用砂

瓊海市項目建設施工單位用砂暫行規定明確,本規定所稱項目為政府投資項目和社會投資項目(含房地產項目)。項目施工單位是指承擔政府投資項目和社會投資項目建設施工任務的企業單位。

項目建設用砂由項目業主單位(政府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直屬各單位)審核、審批並出具購砂憑證;房地產項目由市建設局審核、審批並出具購砂憑證。河砂銷售點依據購砂憑證審批的用量銷售河砂。

前提條件:

必須要在項目開始施工建設後才能進行用砂申請,嚴禁意向申請購砂。

購砂流程:

項目施工單位憑購砂憑證自願選擇由相關屬地鎮政府負責運營管理的銷售點購砂,為便於管理只能選擇其中一個銷售點;項目施工單位攜帶購砂憑證到河砂銷售點預購河砂,河砂銷售點通過統一製作的河砂銷售IC卡或二維碼按工程進度進行預售,並安排預約購砂時間,各單位在預約時間進行購買河砂;河砂銷售點工作人員必須要認真做好購砂登記,嚴格按照銷售流程,根據購砂憑證中建設河砂用量進行銷售,嚴禁安排沒有購砂憑證的車輛進行購砂;購買河砂的車輛容積不能超過10立方米。不屬於政府投資項目和社會投資項目(含房地產項目)的用砂由市治砂辦審核、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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