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學歷爲起點,以工作爲依據,以教齡爲基準的中小學教師薪酬體系

以學歷為起點,以工作為依據,以教齡為基準的中小學教師薪酬體系

我國目前的中小學教師的與職稱掛鉤的薪酬體系,對職稱的依賴程度過高,而職稱又受制於崗位管理,沒有崗位設置,教師的水平最高,也無法取得相應的職稱,獲得相應的薪酬,這實際上不利於教師的發展的。也就是說教師的發展不是取決於教師的水平,而是取決於崗位的設置。兩個人具有兩樣的業務能力,承擔相同的業務工作,如果一個人已經具有了高一級職稱,那麼另一個人取得的報酬就總是比這個人少,這顯然是不符合社會主義按勞分配的原則的。所以說目前的職稱制度在一線教師眼中就是一座山,壓得教師喘不過氣來。

中小學教師職稱學術榮譽化。中小學教師的職稱起源於高等學校的教師,但是中小學教師和高校教師有一個重大的區別,就是高校的職責中具有科研任務,而中小學則沒有。這樣,無論其職稱如何,在中小學承擔同樣教學任務的情況下,完成工作的職責與其職稱是關係相對較小的。也就是說具備高稱職的教師沒有比低職稱的承擔更多的任務。因此將職稱作為中小學老師薪酬的主要依據,是不夠合理的。其實,中小學教師完全可以不需要初、中級職稱,只要對具有一定教學資歷和教學成績的老教師,授予一定的高級職稱,以彰顯其工作業績即可。

以學歷為起點,以工作為依據,以教齡為基準的中小學教師薪酬體系

中小學老師的薪酬以學歷為起點,有利於吸引高層次人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同學歷層次的新教師入職後起薪以據學歷的高低決定,任職期間,教師通過學習取得高一層次的學歷,其薪酬將進行相應的調整,這樣便於教師提高自己學歷層次的積極性。同時,也可以考慮將一些教師應具備的特別專長,作為增加教師薪酬的參加,如取得心理學相關方面的資質,可以考慮增加相應的薪酬。從薪酬機制上鼓勵教師不斷進修提高。

以工作為依據就是要對教師每年完成工作的情況進行評價。對於正常完成工作任務的教師就具備了提高薪酬的一個薪酬年資。如果工作中出現較大的失誤,經過專業評價,則本年度將不能作為提高薪酬的工作年資計算,或者扣除部分薪酬年資,如以半個薪酬年資的計算。對於工作特別突出的則可以考慮以增加一定數量的薪酬年資,如增加兩個月的薪酬年資計算。

以學歷為起點,以工作為依據,以教齡為基準的中小學教師薪酬體系

以教齡為基準則是教師在正常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當工作一定年限,就會獲得一定的薪酬年資,這時就可以晉升高一級薪酬。同時可以設定以教齡為基準的獎勵薪酬,如教齡達到三十年以上,晉升一級獎勵薪酬。當然取得獎勵薪酬的教師也必須要正常相應的教學任務,而不能像現在的職稱制度體制下一樣,一些晉升了高級職稱的人,拿著高工資,卻不承擔教學任務。當然也可以考慮教齡達到一定年限,實行終身教職制度。總之以鼓勵教師終身從教,認真從教為基礎出發點。

以學歷為起點,以工作為依據,以教齡為基準的中小學教師薪酬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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