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催!儋州女子網上刷單被騙 找到「網警」又被騙

悲催!儋州女子网上刷单被骗 找到“网警”又被骗

日前,儋州市民胡女士在遭遇網上刷訂單詐騙後,她在網上搜索網絡警察的聯繫方式,不想卻聯繫上了儋州市的覃某等6人詐騙團伙,不幸落入對方巧設的陷阱當中,其銀行卡內的45678元存款進了騙子“口袋”。

據瞭解,早在2017年4月,儋州的何某成、黎某虎、覃某、黎某學、範某逸、林某晶等6人便結夥行騙,他們在昌江黎族自治縣石碌鎮環城西路某住宅樓一間套房內,發佈虛假信息,謊稱能幫被害人追回被詐騙款,並留下聯繫方式,冒充“網絡警察”,以“110”結尾的QQ號碼誘騙受害人添加。

“當受害人在網上搜索到覃某發佈的虛假信息後,由於他們急於挽回經濟損失,便撥打了冒牌網警電話。”辦案民警介紹,胡女士稱其遭遇了騙局,幫人在網上刷訂單,被對方騙了。胡女士在網上搜索到覃某發佈的虛假信息,本想撥打電話報警,覃某等人冒充網絡警察,騙被害人向事先提供的銀行卡內轉款4.5萬元,實施了詐騙。

覃謀等人分工明確,由何某成、覃某、黎某學3人出資購買電腦、手機、銀行卡、QQ號碼等作案工具。期間,何某成還負責聯繫作案場所、提供銀行卡、通知取款人取款和分贓,覃某負責聯繫技術、在網絡上發佈虛假信息,覃某、黎某學、黎某虎負責聊天、接打電話,範某逸負責聊天和生活後勤保障。林某晶負責提供作案場所,她收取了租金等費用,共獲利2萬元。

詐騙到錢款後,先由取款人分得12%,再由何某成、黎某虎、覃某、黎某學分餘下的錢款,範某逸、林某晶未直接獲得分成。

儋州法院一審認為,覃某等人一共詐騙獲利62097元,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經查,何某成、黎某虎、覃某、黎某學系主犯;範某逸、林某晶系從犯。近日,何某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九個月,黎某虎獲刑五年十個月,覃某、黎某學分別獲刑五年五個月,範某逸獲刑三年六個月,林某晶獲刑一年六個月。對林某晶退還的違法所得2萬元,予以沒收。

原標題:網上刷單被騙,女子上網搜“網警”電話求助

悲催

她搜到“李鬼”4.5萬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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