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民航招飛體檢規範出爐 視力等多項標準放寬

新版民航行業標準《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鑑定規範》(MH/T 7013-2017)(以下簡稱《規範》)日前正式實施。其中涉及的多項變化將極大提高符合要求的學生比例,有利於航空公司選拔更優秀人才加入飛行員隊伍。

新版民航招飛體檢規範出爐 視力等多項標準放寬

新規出臺背景

自2006年頒佈實施以來,《規範》為民航各企事業單位選拔大量符合條件的飛行學員提供了依據,有力保障了民航的安全運行和飛行人才儲備。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臨床醫學技術的不斷完善和對航空醫學認識的不斷深入,舊規中的一些要求已不適應當前民航發展實際需要和國民身體素質實際情況。為使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鑑定工作更加科學,選拔出更加全面優秀的人才加入飛行員隊伍,民航局著手梳理原有招飛標準的內容,開展對《規範》的修訂工作。

裸眼遠視力放寬至0.1

解讀:

世界衛生組織研究報告顯示,目前,全球超14億人罹患近視。其中,中國近視人群比例達47%,與美國(42%)、日本(46%)、新加坡(59%)以及我國港臺地區(56%)同屬全球近視患病率最高區域。新版《規範》將裸眼遠視力由不得低於C字表0.3放寬至0.1,但矯正視力仍不低於C字表1.0。對矯正視力的要求,保證了飛行員視效率與之前水平相當,並不會因視力標準的調整對飛行安全產生影響,同時擴展了符合招收飛行學生要求的生源數量,有利於選拔出更優秀的飛行學生,為民航業輸送更多身體素質和文化素質俱佳的航空人才。

貼士:

矯正視力標準未變:仍不低於C字表1.0,眼鏡不好用了趕緊換!

有條件接受角膜屈光術術後人員

解讀:

角膜屈光手術安全性和有效性在經過20餘年的臨床長期觀察中得到證實,進行過角膜屈光術的飛行員在操縱飛機時角膜屈光手術對其的影響處於可控制、可接受、可預測水平。因此,新版《規範》將角膜屈光手術由過去的不允許修改為在滿足特定要求下地有條件放開,比如接受角膜屈光手術後至少滿6個月,並滿足相關其他條件可合格。該標準的修訂在滿足航空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拓寬了飛行學生的來源,同時有利於推動臨床診療新技術在招飛體檢鑑定中的應用。

貼士:

除接受角膜屈光手術後至少滿6個月外,還要滿足以下條件:

角膜屈光手術時年滿18週歲;

手術前屈光度不應超過-4.50D~+3.00D範圍,同時不伴有其他相關病理性改變;

手術方式為利用準分子激光或飛秒激光進行的表層或板層角膜屈光手術;

手術眼裸眼遠視力不應低於0.9,雙眼裸眼遠視力不應低於1.0,屈光度保持穩定;

任何一處角膜厚度不應小於460 μm;

雙眼視功能正常;

無明顯的眩光、乾眼、霧狀混濁等手術後併發症或後遺症;

且具有原始完整的術前檢查資料和包括手術切削參數的手術記錄。

取消身高、腿長數值要求

解讀:

考慮到現代飛機座艙設計已結合人體工效學特點,因此《規範》取消了身高和腿長的數值要求等,僅規定考生身高、腿長、臂長、應符合飛行職業要求。

貼士:

新《規範》沒有像以往一樣以具體數值標註身高、腿長等標準,但並不等於取消了身高、腿長等要求,只是對於身高、腿長的要求或將更加靈活。實際招生過程中,民航各招飛單位會自行把握身高等標準,而且不同單位標準也可能不同,考生還應以民航招飛單位的招生規定為準。

此次修訂還以大數據為基礎,開展大量修訂可行性研究,並將近幾年的科學研究成果轉化為具體的要求。比如,在修訂中進一步規範並完善了血壓測量方法;在隱斜和色覺檢查中納入多種技術方法綜合判斷程序;進一步規範聽力檢查方法,細化高頻聽力損失要求,重點關注言語頻率的聽力損失以及與之相關的高頻聽力損失;細化部分功能性檢查結果的鑑定標準。此外,修訂後的《規範》進一步提高了可操作性,增加對部分輔助檢查結果進行臨床意義判斷,進一步規範醫學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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