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26)你知道吗?江北院对荆州监狱的检察监督由派驻改巡回啦!

荆州江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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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是最高检确定的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8个试点省份之一,根据省院部署,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对湖北省荆州监狱实行为期一年的巡回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江北院积极行动,主动与荆州监狱沟通协调,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已经召开,8月27日起正式全面实施。那么,江北院对巡回检察工作是怎样安排的呢?下面,小编给大家解读一下《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对荆州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派驻检察改为巡回检察

江北院不再以驻荆州监狱检察室作为派出机构在荆州监狱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改为实行巡回检察。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转变监督理念、调整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

试点时间

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为期一年。

巡回检察组织形式

成立日常巡回检察室,由两个检察官办案组组成,轮流对荆州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开展法律监督。

日常巡回检察室职责

每月至少有1个检察官办案组到荆州监狱实地开展日常巡回检察,时间不得少于5天。主要负责办理除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罪犯又犯罪案件之外的其他办案监督工作。发生罪犯非正常死亡、脱逃等突发性监管事故的,由检察官办案组及时进行检察。

巡回检察工作重点

主要对监狱执行《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法律规定情况,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检察。重点是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活动检察,监管安全防范及罪犯非正常死亡、脱逃等监管事故检察,戒具使用和禁闭检察,罪犯合法权益保障情况检察,最高检、省检察院开展的专项检察活动及其他重点工作。巡回检察工作重点可进行有计划分解,有步骤安排,可一次一个重点,逐次推进,确保巡回检察工作质效。

巡回检察工作方法

一“听”

通过召开工作通报会和列席狱情分析会等有关会议,听取荆州监狱狱情和工作汇报,及上次巡回检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二“查”

实地查看荆州监狱监区、监舍、生产车间等罪犯生活、学习、劳动场所,以及罪犯食堂、超市、医院、禁闭室、会见室。

三“谈”

找监狱有关领导和监管民警、重点罪犯及知情罪犯、来信来访人员谈话调查,了解情况。

四“调”

调阅、复制有关案卷材料、档案资料,以及有关账表、会议记录、计分考核、行政奖惩等资料,调看视频监控录像和监管信息联网情况。

日常巡回检察问题处置

➤ 发现轻微违法情况和工作漏洞、安全隐患的,可以当场向监狱提出口头纠正意见或者建议。

➤ 发现严重违法情况或者存在可能导致执法司法不公和重大事故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向监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检察建议书的,应当作为监督案件办理,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或者建议,落实专人跟踪督促纠正。

➤ 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15日内,监狱仍未纠正、回复意见的,应当及时报告省检察院,纳入交叉巡回检察重点内容。

➤ 发现执法司法人员涉嫌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的,依照规定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018年8月10日,江北院党组在审议方案时强调要正确处理好5对关系:

2018/08/27(426)你知道吗?江北院对荆州监狱的检察监督由派驻改巡回啦!

■ 一要处理好把握指导思想、工作要求与具体的巡回检察工作实践的关系;

■ 二要处理好日常巡回检察与交叉巡回检察、专项巡回检察力度递增的关系;

■ 三要处理好改革试点1年期间的档案资料整理与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达标管理相衔接的关系;

■ 四要处理好日常巡回检察每月5天与驻监检察行政全天候的关系;

■ 五要处理好局部试点与全院绩效档案管理的关系。

另外,为配合做好省院组织的巡回检察工作,江北院指派多名检察官作为人选,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交叉巡回检察和专项巡回检察。

编审:张 浪 校对:马玉梅

2018/08/27(426)你知道吗?江北院对荆州监狱的检察监督由派驻改巡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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