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机吐钱,男子白捡9900元,银行:这是盗窃!你怎么看?

社会话唠君


男子白捡9900元,非法占有,这个肯定是盗窃罪。

从盗窃罪的法律角度出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男子这种行为特征已经完全符合非法占用为目的,并且还有盗窃财物的行为,完全构成犯罪。

反过来推理,银行24小时监控下,对于男子的行为完全记录在案。

ATM机器吐钱,如果不拿的话,钱会自动被机器吞掉,如果男子不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就应该让机器把9900元吞掉。或者拿了钱之后立即与银行联系,上交,而不是让银行报警来找,主观意愿上就有非法占用得力的目的,所以构成盗窃罪。

以上!


鄧行长


ATM机吐钱,男子白捡9900元,银行:这是盗窃!

运气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看不见也摸不着。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运气好的时候走在路上都能捡到钱,随便买张彩票就能中500万大奖。这不,武汉的杨先生就撞了一次大运。他本来是打算到建设银行去查询银行存款的,可没想到却从ATM机里白白捡走了9900元现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出了这样的事,银行又是怎么应对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这件事还要从2年前,也就是2016年6月开始说起。当时杨先生正在武汉新洲工作,有一天上午他到新洲的建设银行ATM机上查询存款。却发现ATM机器显示着一行字:是否存款9900元?确认/取消。杨先生心想这会不会是什么人在恶作剧,银行的ATM机器不可能出现这么低级的错误啊。抱着试看看的心态他点击了取消,没想到ATM机器真的就吐出了9900元现金来。


这么一大笔钱,能抵自己2个月的工资了,杨先生心动了。他安慰自己:“银行机器出现的失误,不能怪自己。再说了银行不也总说离柜概不负责吗?这钱已经离柜了!这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谁不拿谁就是傻子。”想到这里,杨先生迅速将钱拾起,揣进自己的口袋,随即离开了现场。


可这笔钱真正的主人陈女士可就着急了,就在杨先生来到ATM机之前的几分钟,陈女士在这台机器上存了10000元。可是有一张纸币没有识别到,被ATM机吐了出来。随后ATM机的存款口就关闭了,界面显示正在加载中。陈女士误以为那9900元已经存到银行账户了,所以就急急忙忙拿着这100元钞票到银行柜台兑换。


柜台的工作人员却告诉陈女士,她的9900元钱并没有到账,有可能是被机器吞了。工作人员让陈女士过两天再查询一下账户余额,看是否到账。可当天下午银行工作人员盘点清查的时候,通过监控发现陈女士的这笔钱已经被他人拿走。工作人员认为这是一起盗窃行为,赶紧向陈女士告知情况,随后便报了警。


不知是监控视频的画面太过模糊,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警方调取监控之后迟迟未能找到冒领了这9900元钱的杨先生找到。还好陈女士的家境虽然不富裕,但是没有这9900元对生活影响也不大。这9900元钱对杨先生来说真的就像是白捡了一样,或许他早把这件事忘在脑后了。


可警方仍没有放弃,终于在事情过了2年以后,也就是2018年的6月份,他们找到了杨先生。在监控视频的有力指证下,杨先生承认了自己2年前“白捡”到9900元的事实。杨先生表示自己确实是一时贪心才拿了这笔钱,但当时只觉得这是白捡来的,并没有想过会犯罪。


近日,这起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出来了:法院认为杨先生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已经构成了盗窃罪。但是鉴于杨先生的认错态度良好,及时的退还了非法所得,并且取得了被受害人陈女士的原谅,因此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只是处罚了杨先生1000元的罚款。


对此,有网友拿出“离柜概不负责”的经典标语来说事:还好杨先生拿的是别人的钱,要是银行的钱,恐怕就得在监狱里度过一段时间了。可我觉得这件事的主要矛盾与焦点并不是在这里,而是警方的破案效率。有ATM机的地方肯定是有监控的,为何事情过了2年才抓到人。如果这笔钱是陈女士急用的,那后果岂不是很严重。


记得2012年的时候,那时的科技手段还没有2016年时那么发达。同样是在武汉,有一名日本男子丢了一辆价值不过数百元的自行车,丢自行车的地方还没有监控。可报警之后警方迅速出动,展开全城范围内的搜索,短短3天之内就在武昌南湖将被盗自行车追回。破案效率之高,令人赞叹。丢自行车的日本男子在万分感动之余也说了这么一句话:中国人对外国人比本国人好。


或许,我们真应该反思一下。期待有一天,我们也能享受到“快速破案”的VIP待遇。


社会话唠君


九千应该还回去,按照发达国家惯例,作为回报,百分之十的奖励不可少。



石专25760586


何为偷盗行为?第一是,柜员机,自己吐钱吧?是不是机器自己吐钱的?答,是的,何以为偷盗?

第一是,假如是银行也好,还是我们自己本人,如果本人自己不小心把钱或者其他物品掉了。被别人捡到了。算偷盗吗?

偷盗行为不认同,第一,没有用刀,锤子其他物品进行损坏柜员机,都不算偷盗行为!

第二是,如果你钱包和柜员机是自己打开的,这样我拿了,叫偷盗行为。

偷?盗?

偷是,没有得到她人同意叫偷。

盗是,用刀,锤子,凶器,请问哈,有没有,翻越银行大门,窗?等等行为叫偷盗行为,对其他物品损坏叫盗窃行为。

柜员机,自己吐钱,第一是,银行,自己对机器包养不够,不负责。应该由银行自己负责,何来,偷盗???

如果银行,自己看管不利启能怪她人?

本人假如,现金在某银行柜台前,预存30万,事实也是30万,但是存款完毕,事隔几天,突然,少了,10万块钱,怎么算?自己没有取也没有动用!这钱算谁的?难道你们银行没有错吗?你们自己保管不利。你们自己出了问题是不是把错怪到他人身上?

银行,本质上,是给大家,保管财产安全的。自己保护不当。你们自己保管不当,亏了钱。那不是,要找客服和存款人的错?可笑至极😄😄😄


善良不是错怕你懦弱


说是盗窃。那是银行的说法。本人并不认同。因为是银行自己操作系统的问题。最多就是不当得利。还回就是了。这也是在中国。如在英国,不必还了。几年前英国银行发生一件事,一台自动取款机发生故障。居民取钱时会双倍出款。当地居民发现后,纷纷排队取款。后来银行也发现了问题。但表态取出的钱归居民所有。损失银行自己承担!因为是银行自己出错。虽然我们也不支持这见利忘义的行为,但不能把错误都推给取钱者。首先银行是过错方。有一才有二。此事只能说取钱者觉悟不高,见利忘义了。把钱还回去,银行还应表示感谢。这才合道理。


手机用户61959222822


捡到别人钱财,无论时间多久,只要归还了失主,都是好事,失主应感谢,不应该定什么盗窃呀,侵占呀,什么发款呀,因为这个钱财是不在主人的合法保护范围内,拾得者又是无意间捡到并没有采用非法的手段而得,最终归还了失主,都是值得肯定的!


羌山火娃


若离柜概不负责仅对客户制约,不制约银行,那这就属于霸王条款,违反合同法公平自愿的选择。


青岛大尾巴


银行霸道啊,错误永远是别人的,你们还怎么为我们老百姓服务,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句话对谁说的。。。


月半三共


银行的钱给你们保管是不是有责任,没有了怎么样呢??


自由的人144304473


拾金不昧,奖你500元。据为己有,就是盗窃。判你五年。如果银行是我的,我就这么干。以减少人们贪财心理,减少人们的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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