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查处3起发生在乡村的腐败问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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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查处3起发生在乡村的腐败问题案件!

今年以来,商都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近日,对近期查处的三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通报如下:

1、卯都乡新围子村原会计关亮虚报套取粮食补贴款等问题。经查,2011年--2013年,卯都乡新围子村原会计关亮伙同新围子村党支部书记蔺某虚报套取粮食补贴款9449.40元,关亮用于本人支出4649.40元;2014年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630元,用于个人支出;2011年关亮支取新围子村28户农村社会救济款16800元。关亮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纪委2018年9月19日70次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关亮开除党籍处分。

2、大库伦乡大库伦村原党支部书记郭有付虚报套取粮食补贴款、冒领死亡人员低保金及一卡通补贴款的问题。郭有付在任大库伦乡大库伦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村委会会计张有贵,于2012年至2017年,以部分村民的名义虚报套取粮食补贴款共计97693.85元,未入村委会财务账,帐外用于村集体公益性支出和办公费支出,结余8340.41元,郭有付个人支出4170.21,张有贵个人支出4170.20元;郭有付冒领死亡人员曹某低保金及一卡通补贴款11126.27元;为村民办理低保时先后收取村民好处费9500元(事发已退还)。郭有付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纪委2018年9月19日70次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郭有付留党查看二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3、屯垦队镇米家村原党支部书记范青挪用、冒领退耕还林草地补贴款的问题。范青在任屯垦队镇米家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11年至2017年挪用奶牛户退耕还林草地补贴款19814.21元,并在2010年至2017年期间,领取本村死亡五保户退耕还林草地补贴款4320元用于个人消费,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屯垦队镇2018年9月20日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范青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4320元。

通报指出,当前我县脱贫攻坚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秉公用权、廉洁履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严的问责不断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乌兰察布:查处3起发生在乡村的腐败问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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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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