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部分小區亂收停車費、違規收費,市民抱怨不堪

海口部分小區執行停車收費新規“打折扣”

本報訊 (記者吳雪君)根據8月1日起實施的《海口市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對進入收費停車設施停放不超過20分鐘的機動車輛,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佔道臨時停車泊位除外)。然而,《工人日報》記者近日走訪發現,新規實施已有兩個多月,仍有部分小區沒有執行“20分鐘內停車免費”的規定,存在免費時限不一、違規收費等問題。海口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辦件內容顯示,自9月份至今,市民投訴停車不滿20分鐘被收費的辦件不少於60起。

“我開車進小區停車才13分鐘,卻被保安要求交停車費3元,這種做法明顯不合新規。”海口市民劉先生告訴記者,“當時,小區的智能停車管理系統明明顯示‘停車13分鐘,應收0元’的字樣,可保安就是蠻不講理。”隨後,劉先生向瓊山區物價局進行了投訴。

記者走訪發現,進入小區10分鐘內被收費的情況很少見,但不足20分鐘就被收費的現象卻很多。市民陳先生在海口泰河閣花園小區臨時停車約17分鐘,結果小區保安要求收取3元停車費。雙方爭執不下,保安將其攔在小區,後來物價部門到場協調,小區物業才對陳先生免費放行。

記者查閱海口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辦件內容,發現自9月份至今,市民投訴停車不滿20分鐘被收停車費的辦件不少於60起。

“儘管我們做過不少宣傳,但可能有些小區對此還不知情,不太瞭解這個規定。”海口瓊山區物價局一名工作人員坦言,目前,海口部分小區物業確實存在對新規執行不力的情況。同時,一些小區基於自身利益考慮,將新規“打了折扣”。

“我們在檢查的過程中,是發現一起違規收費就要求整改一起,哪個小區沒有實行新的細則標準,就要求他們立即落實。”該工作人員表示,需要多方共同參與監督,以便切實讓新細則實施到位,規範停車收費。

“由於僅止於糾錯整改,違規成本顯得並不高,這是部分小區、停車場未嚴格落實‘20分鐘內停車免費’規定的一大因素。”海南大學王毅武教授表示,基於提高違規成本的角度看,有必要制定明確細緻的懲罰措施,採取行政整改與經濟處罰相結合的方式,沒收違規收入、施以罰款,並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讓違規者認識到違規行為得不償失,就會主動改正,遵守新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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