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網際網路金融協會要求網貸機構全面下架計劃類產品

近日,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通知稱,要求所有網貸機構全面下架計劃類產品,並將下架實行情況及時反饋給區金融監管部門和協會,網貸借款人應嚴格遵守借款合同約定,按時還款付息,切忌因僥倖心理逃避還款,造成徵信不良。以下為通知全文:

關於下架計劃類理財產品及打擊逃廢債行為的通知

各網貸機構:

近期,網貸行業流動性風險和項目逾期事件頻發,嚴重損害出借人合法權益,影響行業穩健發展。為加強網貸業務 合法合規管理,降低項目流動性風險,特對網貸機構要求如下:

一、全面下架“鎖定期+自動債權轉讓”模式的計劃類理財產品根據《關於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規定,以活期、定期理財產品形式對接債權轉讓標的,由於可能造成資金和資產的期限錯配,應當認定為違規。當前,行業流動性風險較大,部分計劃類產品在鎖定期結束後無法及時完成債權轉讓,出借人資金無法按時回款,容易引起出借人擔心。現要求所有網貸機構全面下架計劃類產品,並將下架實行情況及時反饋給區金融監管部門和協會。另外,所有網貸機構均是信息中介機構,本身並無放貸資格,並嚴禁從事任何諸如自行擔保、承諾回款的增信行為,因此不存在剛性兌付的義務。各網貸機構既要嚴格遵守監管規定,同時要加強出借人教育;各出借人亦應正確理解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評估自身風險承擔能力,謹慎投資。

二、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

1、網貸機構應將逾期借款人及時報給各類徵信機構,增加違約成本。

2、擬退出機構應向區金融監管部門和協會提交存量借款項目、借款人及出借人清單,定期報告還款進度。

3、 對逾期項目,該採取仲裁、起訴等法律行動的就要採取,不能因為退出而影響對逾期借款人追收;廣州仲裁委可以在線開展網絡仲裁,網貸機構可與其協商,及時獲得法律幫助。

4、網貸機構在完成以上事情後才能予以正常清算、註銷,股東應嚴格按公司法承擔公司收尾清算的責任。

5、網貸借款人應嚴格遵守借款合同約定,按時還款付息,切忌因僥倖心理逃避還款,造成徵信不良。

6、協會設有法律服務中心,可提供免費諮詢;如需幫助,可及時聯繫秘書處。

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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