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車主汽車爆胎無奈停人行道,去給備胎充氣回來後發現被貼條,合理嗎?

眉心436


題主說的應該是今天華商報道的一篇新聞,市民劉先生開車在早高峰時汽車忽然爆胎,因為行駛的杜陵邑西路是雙向單車道,只有兩個車道,所以他先是把車停到了人行橫道上,正準備拿出備胎更換,結果發現備胎沒有氣,於是無奈找地方給備胎打氣,就這來回大概用了50分鐘,回來時候就發現自己的車被城管貼了條。

市民劉先生覺得也挺無奈,自己並不是有意聽到這,只是輪胎沒氣很快更換了就走了,於是打了城管的電話,對方說如果覺得有問題可以進行行政複議,當然這件事發生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有人看了新聞覺得應該算是違停,停到了人行橫道上而且還壓了盲道,但是也有人覺得應該人情化執法,這種情況應該特殊對待。

官方回覆的複議,其實律師也很支持,律師認為雖然是違停了,但是如果司機有正當理由,而且也盡到了警示的義務,同時沒有妨礙交通的情況下,可以主動向相關部門進行解釋,而相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再進行人性化執法,最終是否撤銷。


華商網




西門觀點:合理合法,但不太合情。

事件大略:

將車停在人行道上,按規定是違規停車,要罰款100—200元。這應該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1、城管有沒有處罰車輛違規停車權?2、因輪胎爆裂而違規停車應不應該罰款?



先說第一個問題:

很多人可能認為,只有交警才有權力處罰違規停車,城管怎麼會有處罰車輛違規停車權呢?

其實,城管是有對違規停車處罰權的,只是以前是協助交警處理處罰,城管貼的罰單沒有處罰效力,但把罰單交給交警,交警會將違停情況連同罰單入網,這就有了效力。

現在不一樣了,城管也有了直接開罰單處罰權力。最近,隨著城市車輛越來越多,違規停車也越來越多,《國家六部委聯合發文推進城市管理領域綜合執法》:城管可將違規車輛貼罰單:



十五個城市分別為:

雖然,西安暫時不在範圍內,但還是可以協助交警進行處罰的。

二、這位司機因車輛爆胎而違規停車受到罰款是否合理?

交警怎麼判斷故障車輛是否違規停車:

儘管上面說的是高速公路,但也應該適合城市內道路交通。



我們再看西安這位司機車輛爆胎違規停車。停在人行道上,肯定違規,而爆胎情況下,能否移動到合法位置?應該可以,而且司機自己說:‘’我看也不影響交通,就沒再挪動‘’。沒再挪動,說明可以挪動。因此,被罰也合理合法。

雖然合理合法,但不太合情。畢竟是車輛出了故障,事出有因,有情可原。如果將爆胎證據交給城管,並說明原委,我想可能會取消罰款。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先說一下本人的觀點:合法不合理,這種簡單不假思索的執法行為,會造成警民之間關係的緊張!


1,事件經過見下圖,市民劉先生在發生了爆胎事件後,已經充分意識到停車可能會造成交通堵塞,將車子主動停靠到了斜坡上,而且還主動留下了聯繫電話,而且主動去找可以打氣的地方!總體來說,劉先生做的很到位!

2,實際上劉先生完全可以這樣做,就不會遭到貼罰單:首先是人留在現場,車子就停在擁擠的路上,然後給拖車公司打電話,或者交警部門打電話讓其來拖車,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般的拖車公司來會需要多長時間,尤其是在早上上班時間,按這些正常的流程處理的話,至少要兩個小時完成,客觀上會造成交通堵塞,交通堵塞可能會造成更多的事故發生,這種情況下,劉先生肯定也不會吃罰單!

3,以上實際上就是問題的根源,再舉一個例子,本人現在在廣州暫居的是學位房,為了小孩的唸書方便,這些小區都是早期的更老的小區,停車位當初規劃的非常少,現在幾乎家家戶戶都買車了,周邊幾公里的停車位幾乎都滿員,晚上下班車子只能停在路邊,經常會遭到貼罰單,看新聞報道,廣州的停車位缺口100萬,誰不想將車停到停車位裡面呀,只是沒辦法,早上8點鐘就出來貼了!


機械的、簡單的執法只會加劇普通民眾對他們的反感,希望多加學習,學習更多的執法技巧,多多換位思考,讓大家的關係和諧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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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問診


沒毛病,開車前,本來就要時常檢查的,油,水,胎,剎車,信號燈,這最基本的,備胎都沒氣了,車主幹什麼吃的,這是車停人行道上給你貼個條百八的,壞高速上,或者前不挨村後不著店的地方,你就哭吧你,花小錢買個教訓,值


一天就掙一百塊


合理是合理,但法不在乎人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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