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人員在機構改革中會怎麼改?

墨-輝


綜合執法無疑將會成為未來執法改革的主要思路,像以前那種各自為政,各掃門前雪的體制機制將被取消,由多頭管理融為統一總攬。

實際上,從近期各省公佈出來的改革機構我們就可以看出這種趨向,擁有行業執法權的基本都要統一劃轉至綜合執法單一機構當中。比如,成立綜合執法廳,把之前的城市管理(也就是我們常講的城管)、交通管理、文化市場、旅遊市場、農林牧漁、海洋管理等各領域內的執法權,全部劃轉至新成立的綜合執法部門。

綜合執法可以更集約化,更能提升行政效率,避免神仙打架,有利的都往自己身上攬,有風險的都往外推,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推諉扯皮。比如說,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有可能在功能和業務屬性上重合,而這兩塊分別由文化廣電局和旅遊委管理,那麼當一個既涉及文化又涉及旅遊的問題發生時,到底以誰為主合適?誰主導,誰從屬?這是很容易產生推諉的,不但不利於解決問題,而且還會引發公眾的不滿,影響政府部門的公信力。但要是統一劃歸至統一部門,就比較容易協調了,單位內部的協調永遠要優於單位與單位之間的協調。

在國內有些地方,實際上已經早已試行綜合執法的新模式,在下步的機構改變當中,這就是改革的路線圖和標準,建制肯定會打亂,業務重新歸整,領域更加具體,執法更加專業。


元芳有看法


此輪機構改革中央的方案對城管部門及隊伍沒有涉及,但在各省公佈的方案中,城管部門的地位有所上升,城管隊伍最關心的人員編制及權責問題各地方案雖沒有涉及,但在一些地方先行探索中可以窺見中央改革的方向。

城管局高配為政府組成部門

雖然同為局委辦等,但各單位的實際地位不同,有的是政府組成部門,有的是政府直屬機構,有的是政府工作部門,而城管局在各地往往作為住建部門的管理局,地位較之其他部門相對弱勢,但此輪機構改革,作為直轄市的重慶將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更名為市城市管理局,作為25個市政府組成部門之一,與住建局在政治地位上平起平坐。

城管執法隊伍將被完整保留

此次中央機構改革方案中,明確要求一個部門設有多支執法隊伍的,原則上整合為一支隊伍。但這只是針對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綜合等五大領域的綜合執法改革,原則要求一個部門只能有一支執法隊伍,推動整合同一領域或相近領域執法隊伍,實行綜合設置。而對於相對聚焦主業的城管執法隊伍來說則不再此次合併之列,所以城管執法隊伍將從此次機構改革中得以完成保留。

明確執法人員使用行政編制

在各地市的現行探索過程中,趨勢就是將改革一線執法人員納入參公管理,解決了財政供給問題,所屬執法機構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範圍,消除了基層與機關待遇上的差別。城管執法委管理執法人員編制在現有編制基數不變的情況下,隨職責劃轉,從其他部門對應調劑增加;隨著城市常住人口的增加和城市管理執法職責的拓展,相應增加城管執法人員,這方面就解決了人員來源問題,以應對隊伍不足的問題。而傳說中的納入公安建制目前還未有消息。


碼上風


城管就是一個非法機構。不信?請問:城管成立的法律依據是什麼?他們的執法依據是什麼?他們的執法範圍有哪些?他們說什麼性質的單位?

終上所述,這個單位開始就不應該有。如果根據法律,就應該裁撤解散!


土生土長的東北人


城管這個機構本身就是違法成立,且還口口聲聲吹城管執法,他的執法權和執法依據在哪裡?


四弦小提琴


城管的工作可以由城建和工商部門來完成。完全可以撤銷城管。


小平頭88


沒城什麼時國泰民安,出了個這什麼城亂套了,和諧社會的毒瘤。


手機用戶84371147345


停人行道上的車不管,人擺個小攤卻執法如山


情有獨鍾86416391


其實小區的管理應該劃歸城管來負責,大量退伍軍人先進入城管,後再適當分流去其它單位,這樣一舉兩得,既能解決退伍軍人的安置問題,政府又能有效地控制社會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