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將對臨牀急需境外新藥建立審評審批專門通道

两部门将对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建立审评审批专门通道

10月3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佈公告,明確臨床急需境外新藥審評審批相關事宜

两部门将对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建立审评审批专门通道

兩部門將建立專門通道對臨床急需的境外已上市新藥進行審評審批,組織專家進行品種遴選;對罕見病治療藥品,在受理後3個月內完成技術審評;對其他境外新藥,在受理後6個月內完成技術審評。

公告明確,專門通道審評審批的品種範圍為近10年在美國、歐盟或日本上市但未在我國境內上市的新藥,包括用於治療罕見病的藥品;用於防治嚴重危及生命疾病,且尚無有效治療或預防手段的藥品;用於防治嚴重危及生命疾病,且具有明顯臨床優勢的藥品。

已提交臨床申請尚未完成技術審評的品種,可將臨床申請調整為上市申請,補交境外取得的全部研究資料和不存在人種差異的支持性材料。

正在開展臨床試驗的品種,可提出上市申請並繼續推進臨床試驗。已遞交上市申請的品種,可補交境外取得的全部研究資料和不存在人種差異的支持性材料。

两部门将对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建立审评审批专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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