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推內容小程序疑似再「抄襲」,爲何受害者異常平靜?

又是在一波圈內人士爭相索要邀請碼的興奮操作中,騰訊悄然開啟了一款社交資訊類小程序「頭牌觀點」的公測。

騰訊推內容小程序疑似再「抄襲」,為何受害者異常平靜?

頭牌觀點定位是「職業人的短評論社區」,核心思路是利用互聯網職場KOL發表評論來推薦、分發內容,以職場身份背書高質量文章,以此形成閱讀。

但這款產品的功能設計,幾乎大量借鑑了另一款名叫「刷屏」的App,後者定位是「優質內容精選推薦平臺」,並且選擇1000各行業有識之士提供新鮮觀點。頭牌觀點小程序雖然將至放大為人人可以做意見領袖的玩法,但雙方都以評論帶動文章閱讀、評論即內容、以評論構建社交關係的多個特色功能完全一致。

因為還原程度極高,頭牌觀點已經基本可以定義為「抄襲」。

01 消失的質疑聲

繼年初推出的內容產品「立知」折戟之後,近期上線的「頭牌觀點」成為騰訊對互聯網內容資訊的另一次試驗。並且,根據Tech星球(微信ID:tech618)獨家獲悉,這款小程序來自於騰訊剛剛成立的事業群PGC(平臺與內容事業群),可以算是架構調整後的第一次真正輸出了。此前,騰訊立知的開發團隊應用寶目前也劃歸在該事業群。

相似的視覺設計、以TMT資訊為切入點,頭牌觀點極容易讓人聯想起立知的宿命。甚至在一經推出之後,就有用戶發現,它與今年4月上線的一款名叫刷屏的App極盡相似之處。

Tech星球(微信ID:tech618)為此問詢了多名互聯網產品經理,均表示,從基礎的產品設計邏輯上,頭牌觀點原則上涉及抄襲。更有騰訊其它事業群的產品經理表示,頭牌觀點不過是「故弄玄虛」;這種精英來眾包閱讀源、以KOL來分發內容的方式「感覺像是一種倒退」,不明白為什麼要借鑑別人的。

而相比較今年初「即刻」對騰訊立知抄襲事件的激烈回應,刷屏App方面卻表現得異常平靜。小程序行業有媒體採訪報道,刷屏App運營人員表示,「刷屏並沒有向外互相分享過這個產品,也沒有和頭牌觀點有任何合作。」

但是,與之形成明顯反差的是,刷屏工作人員在承認「頭牌觀點小程序和刷屏App的UI設計確有相似之處」的前提下,卻只是表示說「大家在設計上可能有所見略同的地方。」Tech星球(微信ID:tech618)經再次與刷屏官方求證,也只得到回應稱「謝謝關注,我們正在學習。」

儘管刷屏App自己不以為意,但是有內容資訊類小程序創業者告訴Tech星球(微信ID:tech618),如果從產品設計層面「立知」涉嫌抄襲「即刻」成立,那麼頭牌觀點抄襲刷屏就是確證無疑的。

騰訊推內容小程序疑似再「抄襲」,為何受害者異常平靜?

而且,對比兩樁事件,還存在許多頗值得玩味的地方。比如,同樣作為抄襲受害方的即刻、刷屏都獲得了來自騰訊的投資。天眼查資料顯示,刷屏App是由成都見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開發的內容社群產品,公司註冊成立於2017年7月12日,註冊資本達117.7萬元人民幣,並於2018年3月完成由騰訊、真格、華人文化投資的天使輪融資。目前由徐俊(徐達內)擔任CEO,而在公司主要人員中,也不乏魏武輝等人的身影。

不過令人費解的是,即便擁有騰訊的資金因素,即刻也並沒有因而放棄抗議,刷屏上下一片緘默的反應無疑更增加了人們的好奇心。至於其中是否存在雙方的「共謀」關係,目前尚不知情。截至發稿時間,騰訊也尚未對此事回應。

02 功能完全對比

刷屏的前身叫微見,除了App之外,目前在微信生態內還有「刷屏精選」、「刷屏PRO」兩個公眾號,以及刷屏H5、「刷屏PRO」小程序。其中,刷屏H5是重點運營的產品,且擁有較為完整的App產品形態。

目前來看,頭牌觀點的首頁與刷屏App或者刷屏H5首頁有著一致的功能邏輯。通過在精選文章的下方選擇一位KOL的評論作為該文章的推薦,製造影響力閱讀。同時,與之相補充,刷屏會顯示有多少人朋友圈分享;頭牌觀點則會顯示多少人「翻牌」了文章。

點擊文章部分或者點擊推薦評論,刷屏與頭牌觀點都不會直接進入文章正文,而是率先顯示評論頁。這個二級頁面,雙方的相似度極高,都只是展示文章的標題與摘要。此外,留下大量版面,用以展示評論。

雙方的設計邏輯都是認為評論即內容,因此評論優先於文章。同時,與刷屏相似,評論區都採取了二分法:將熱門或者意見領袖的評論與普通評論分割。

而讀者在此處,可以關注熱門的評論人,從而讓獲得粉絲用戶。點擊還可進入該用戶主頁,查看其往期的評論文章分享。

用戶在看完評論之後,如果仍有興趣閱讀文章,刷屏和頭牌觀點都在摘要下方提供了跳轉原文的鏈接。

因此,從基本的產品設計思路,雙方可以說完全一致。區別在於,頭牌觀點的信源全部來自於公眾號,至於信源的抓取依據仍然是黑箱。而刷屏的內容主要來自於1000位「PRO」的朋友圈。

此外,頭牌觀點依據其處於小程序優勢,又屬於騰訊自家產品,所以增加了很多的社交分享接口。

簡單來說,頭牌觀點是打算利用微信的社交關係做精英化、資訊類的拼多多,但市面上真的應該允許一個抄襲產品的存在嗎,難道僅僅因為刷屏沒有做類App功能的小程序嗎?

對啊!為什麼刷屏做了H5,卻不早早做這樣的小程序呢?

這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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