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今年第三次集中交辦巡視發現問題線索

11月1日,浙江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十四屆省委第四輪巡視問題線索交辦會,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關於做好巡視“後半篇文章”重要精神,安排部署省委巡視組發現問題線索的辦理工作。浙江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任振鶴出席會議並講話,強調要從嚴從細夯實整改責任,落實整改任務,抓好舉一反三,從優建設政治生態。據悉,這是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今年第三次以召開專題會議形式向有關單位交辦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

會上,省委巡視辦負責人就十四屆省委第四輪巡視問題線索移交有關情況作說明;省委第二、第三、第四、第八、第十巡視組向省紀委案管室、部分被巡視單位的派駐紀檢監察組及相關設區市、縣(市、區)紀委監委現場移交了問題線索;部分前幾輪問題線索接收單位還就巡視移交問題線索的處置作了交流發言。

據悉,十四屆省委第四輪巡視已完成對湖州、紹興、麗水3個設區市及3個集聚區,9個縣(市、區),1家省直機關,3家省屬企事業單位,2家群團組織等20個地方、單位黨組織的巡視以及對金華市婺城區的“機動式”巡視任務,並將巡視情況向被巡視黨組織進行反饋。此次移交的第四輪巡視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線索,涉及違規干預工程項目建設、利益輸送,利用職權收受監管、服務對象財物,弄虛作假、干擾巡視,違反組織紀律,違規借貸等方面。

今年4月份以來,根據浙江省委部署,省委巡視機構集中開展十大整改行動“回頭看”,全省各級黨組織再次對標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主動查補短板,深化巡視整改,並對“回頭看”梳理形成的12個方面問題進行了深入剖析,明確提出思想認識要再深化,整改工作要再分工再落實。專門召集有關牽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召開深化十大整改行動工作推進會,對12個未整改到位問題進行再研究、再部署、再推動。針對巡視發現的系統性、普遍性問題,向省委省政府11個職能部門移送巡視發現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招投標制度執行、學會協會管理等領域的14個專題報告。其中,針對反映領導幹部在房產領域違規違法問題比較突出的情況,日前,省紀委省監委下發通知,在全省開展領導幹部違規房產交易專項治理工作。同時,在第一輪迴訪檢查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礎上,還組織開展了第二輪巡視回訪檢查,對20家被巡視黨組織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摸底。

為強化問題導向,督促巡視整改落實,省紀委省監委專門制定了督促整改落實任務分工方案,將紀檢監察機關的日常監督職責加以細化。通過主動監督,經常性檢查,定期督促整改,動態研判成效,持續跟蹤督辦,以“外在壓力”倒逼巡視整改抓到位、抓到底,以“監督常在”促進巡視整改常態化、長效化。在移交問題線索的同時,省委巡視辦還向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報送有關材料,供其掌握瞭解,並要求督促抓好移交問題線索的處置,壓實責任,一級向一級負責,一級向一級報告。據瞭解,第四輪巡視的9個縣(市、區)的情況將分別向杭州、寧波、金華、台州等4個設區市市委書記進行通報,要求4個設區市市委書記分別約談本輪巡視其所轄的縣(市、區)黨委書記,督促其落實整改責任。(浙江省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楊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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