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例「螞蟻花唄」套現案:利用虛假交易套現3.2億元

湖南首例“螞蟻花唄”套現案:利用虛假交易套現3.2億元

為了獲取利益,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開設網絡平臺,以虛假交易為手段,幫助客戶將支付寶螞蟻花唄的資金套現,並從中獲取手續費和服務費。日前,澧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劉某、黃某、甘某某。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經查,2017年4月,劉某找到擅長計算機信息技術的甘某某,開發了一套專門用於螞蟻花唄套現的網絡平臺——“光有米”。2017年8月,“光有米”平臺上線運營,劉某、黃某等人在微信、QQ等社交軟件上進行大肆推廣,迅速吸引了一批代理商和碼商,代理商負責聯繫螞蟻花唄套現客戶,碼商負責聯繫可進行螞蟻花唄收款的支付寶商戶。“光有米”平臺、代理商、碼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手續費。短短几個月,“光有米”平臺上實名制註冊代理商、碼商人數高達13萬人。

需要通過螞蟻花唄套取現金的客戶通過掃描代理商提供的二維碼,用螞蟻花唄額度進行支付,資金會進入商戶的收款支付寶賬戶中。完成掃碼交易後,碼商按比例扣除手續費,剩餘資金自動流轉至“光有米”平臺的支付寶賬號內。平臺按比例扣除手續費,剩餘資金自動流轉至代理商的虛擬錢包。代理商按比例扣除提成後,與客戶進行結算,最後將錢打入客戶賬戶。除此之外,每筆交易“光有米”平臺還單獨收取套現人員1元的服務費。

截至案發當日,劉某、黃某通過“光有米”平臺,利用“螞蟻花唄”套現3.2億多元。劉某、黃某獲利約400萬元,甘某某獲利約100餘萬元。

檢察官提醒,螞蟻花唄是支付寶為消費者提供小額消費貸款的產品,無法進行提現或轉賬,用戶通過螞蟻花唄違規套現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螞蟻花唄套現”上當受騙的事情屢見不鮮,許多套現客戶用螞蟻花唄支付後並未收到約定轉賬,緊接著所謂的代理商消失無蹤,用戶只能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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