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职与普通副职有什么区别?“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又有什么区别?

表哥慕容复


我对体制内的情况比较熟悉一些,就体制内的情况回答这个问题。

常务副职与普通副职的区别: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在我国政府职务系列中,一般设有常务副职,即常务副省(市、县)长,这些政府常务副职同时任同级党委常委。第二种,在我国党委部门中,在各级党委常委同时担任所在部门部长、主任、书记的情况下,在其所在部门设常务副职,比如,组织部、党委办、政法委等,其部长、主任、书记,同时是同级党委常委(有的是副书记),这些部门的常务副职就相当于“一把手”,准确的说,是相当于相同级别系列部门的“一把手”。显然,上述两种情况,常务副职的地位和权力都大于其他普通副职。

分管日常工作与主持工作的区别:分管日常工作,一般指的是“二把手”协助“一把手”负责全面工作,即各级政府常务副职和各级政府部门党组(委)副书记、副部(厅、局、办、委)长,负责处理政府或部门的日常事务。而主持工作,则是在“一把手”空缺或外出期间,“二把手”受指定或受委托全权负责政府或部门的工作。分管日常工作是一种分工行为,主持工作则是一种授权行为。

上述是一般情况,凡事都有特例。比如,有些地方不只是党委部门设常务副职,少数政府部门也设有常务副职;主持工作或分管日常工作的,也并不当然就是“二把手”。


清风朗月zgh


常务副职与普通副职,不仅有区别,而且不在一个等量级别上。我以县一级政府首脑机构的设置为例解释,县政府的核心班子为常务委员,由县长牵头组阁五至七名(或更多)常务委员,由于我国政府体制是一正多副的班子设置,因此,常务委员多为正副县长组成。这些进了常务的副县长,官方称为常务副县长,当然这些常副县长还要按职责权大小排名次,如第一常务副县长,第二常务副县长,名次越靠前权力越大。这些冠有常务头衔的副县长们便是县长的左右臂,也是决定该县施政的核心领导人物之一。他们除了协助县长出谋划策以外,也还要分管若干条战线的指导工作(如某人分管教卫、司法等),若县长因工作需出县出省出国考查,或因其他原因要离开所在县一段时间,上级领导或由县长本人提名,指派第一或第二常务副县长,暂时主持日常工作。至于普通副县长,其权力和资格就小了去了,他们一般今效劳于某一常务副县长,但也有具体分管的部门(如消防、学校、交通),他们只有执行权,基本没有决策权,但县长为了某一重大决策,需要召开扩大常务会议,这些普通副县长也会被邀请或列席参加。

至于党务内的机构设置,下次有问答再讲。


莫姥爷6


用一个县来说事。一个县的县委常委一般是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组成人员一般是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副县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农工部长和武装部部长(或政委)组成。如果是省委秘书长和市委秘书长也是当然的省委常委和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现在不进县委常委,一般都是副县长兼任。如果这个副县长是县委常委,就称为常务副县长。还有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和农工部部长都是县委常委兼任,一般这些部委都设一个常务副职,比方说纪委常务副书记、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农工部常务副部长。他们为部门副职,但实际上都是正职待遇。如果是省部级单位和司局级单位,一般也设一名常务副部长和常务副局长,虽然是副职,但一般都享受正职待遇。


方方正在


小公在组织部待过,看到这样的问题不自然会进来回答,权当普及一下干部工作常识吧。

首先要厘清一个概念,在干部序列中,明文上并没有常务这样的说法,常务只是在行政体系通用的口头叫法,比如常务副市长,下文实际上是市委常委、副市长,和其他的常委副市长没什么区别,那么从哪里看出来他是常务副市长?这就要从他另外的职务比如市政府党组副书记,以及下文明确的工作职责“分管日常工作”等描述的字眼辩别出来。

明确了这个概念,我们再来一一分析常务副和普通副职以以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的区别。

关于常务副职和普通副职的区别

分析常务副职和普通副职概念,要从不同区块来说。

1、如果是部委办局,按惯例,一般不设常务副副职,只有在一些常委部门和上级领导兼任部门主官的单位,比如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才会设常务副职(也有不设的)。

此时,常务副职与普通副职最大的区别就是在职权上。正常程序,常务副职需经当地常委会同意并由组织部门下文明确,基本上是实职,如市委宣传部,其副部长一般是副处级,很多也高配了正处级,这个正处属于非领导职务,但如果是明确了的常务副部长,那是实打实的正处长级职务,是属于正处的领导职务。县级和省级部门依次类推都是这个情况。

这里需要纠正一个误区,很多人经常把部委办局排名第一的副职当成常务副职,这是不准确的,这个排名只是党内职务或行政级别(高配)的常规排序,并不代表他就是常务副,常务副必须是要组织下文明确才能作数。

至于权力上,部委办局的常务副职和普通的副职差别并不像在政府序列那么大,只是分管的领域权重大点,以及在主官不在家时负责任主持工作而已。

2、如果是在地方政府,常务副职和普通副职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首先常务副职肯定是党委班子成员,即常委,而普通副职除了有一两个常委副职外,其他都不是常委。成为常委,就意味着进入当地最高权力核心,在人事和重大事项、重要事务拥有了发言投票权,其权重不是一般副职所能比拟的。

其次,在分管部门上,常务副职比普通副职要重要的多,常务副职一般分管发改、财政、国土、审计、人社、统计、政府办等,负责联系国地税、金融机构,几乎都是重要单位和部门,权力可以说是非常大的。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提拔。常务副有很大可能一步到位上政府主官,而其他普通的副职基本不太可能,一般都是要转任常务或副书记才有可能进一步。一步差,步步差,这在行政序列中可是天差地别的关系。

当然,在四大班子中,除了政府(党委有副书记一般不设常务),省市两级人大由于主任一般都由书记兼任,也会设常务副主任,主持人大工作代表人大列席常委会。而政协一般不设常务副。

除了上述机构,很多开发区、高新区也会设常务副,产生方法和职权大致相当,在此不表。

关于主持工作和分管日常工作的区别

分管日常工作,其实就是常务副职的基本职责,协助主官管理部门或政府日常性的工作。一句话,常务分管的工作常务自己要管,其他没人管或者有人管管不过来,常务也要管。所以常务一般都是最忙的人,会多,事多,麻烦多,一年到头忙不完。在体制内普遍的认识是,常务要干,但不宜多干。

至于主持工作,小公认为有三种理解,一是指一把手主持全面工作;二是指常务副在一把手不在家的时候,临时主持工作;还有一种是在一把手暂时空缺的时候,由组织指定一名副职主持工作,有常务的一般由常务主持,没有常务的一般由排名第一的副职主持,也有直接从外面调其他副职过来主持工作,这种一般已经明确提拔了,在主持一段时间后就会转正。



我是小公,专注公务员考试、任用、提拔等体制类问答,感兴趣或有疑问咨询的,可以关注私信我,我将提供全方位的权威解答。


80后小公


从职级上讲,常务与普通副职是相同的,除非明确享受正职待遇,不然,都是享受的副职待遇,没有任何区别。

从职位来看,所谓常务,就是分管日常事务的意思,与其他副职相比,主要有两大特点:一是协助正职分管日常事务,特别是办公室等日常事务比较多的工作,大多由常务分管;二是名副其实的排名第一的副职,一旦正职有其他任务离开本地或有其他安排,自然而然地会由常务临时负责。而其他副职要想担任此项任务,必须由正职明确安排。一般情况下,其他副职也不会接受这样的安排。

主持工作,则主要是在正职暂缺或有其他任务时,临时代理正职职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主持单位工作者。即便主持,其日常工作也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其他人员则继续负责日常工作。


谭浩俊


说起这个常务副职和副职,我先讲一个有趣的又有些搞笑的亲自经历的真事。

前些年,我在一家IT公司当销售,有一次在海南举报一个市场活动,就是一个渠道合作伙伴的招募活动。当时,有一家当地挺出名的系统集成商公司,来了个副总经理,会议间和我换了卡片,并在约了会议后专程到贵公司登门拜访。

一天后,我如约拜访该公司找该副总经理。前台接待,好像并没有对该副总有多恭敬。进去后,发展该副总和其他员工一样,只是坐在大厅的卡座。我不禁有点纳闷。后来又和该公司其他人换卡片,惊奇地发发现,他们每个销售的职务都副总经理!后来了解,他们公司主要有三个业务部门,分别负责政府、教育、电力行业,下面十多个销售,上面一个老板?于是他们为了抬高职员的名头,所有销售都叫做副总经理,然后三个部门的头叫做常务副总经理,大老板就叫做董事长、总经理!真是奇葩!

说起常务副职和副职,这个在国家机关,特别是政府和一些国企里面比较常见。比如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副省长、常务副省长等等。

主要比较常见就是在一级政府,省、市级为主,县级政府其实以前大多数也有常务副县长,但是现在很多县级政府出于精简不设常务副县长,不过出于资历提升等的原因,全国也有不少正县级副县长。

正职是全面负责该级别政府的运行,副职就是一级政府的首长副职,有自己的分管业务和联系部门。比如副省长,有分管政法的,有分管农业的,有分管科教文卫的,等等。

常务副职,是排行第一的副职,他的地位排名比其他副职前,说话分量大很多,有些就是组织定级干脆就和正职一个级别。比如,有些城市市长是正厅级,常务副市长也是正厅级。

市长和部分副市长会进入共产党的市委常委会,等于进了当地党委的核心决策层。不过一般惯例是常务副市长必然进入常委会,然后还有一位分管重要领域比如工业经济、公检法等的副市长也进入常委会,这就再细分为常务副市长和常委副市长,常委副市长是指不是常务但是是常委的副市长,常委副市长地位比非常委副市长高,但是不如常务副市长。

省市政府的副职的排名一般是这样: 无党派、民主党派的副职

一些副部级高校,并不是和副省级城市一样,所有下属机构都提到副厅级,下属的学生处、科研处、组织人事处等仍然是正处级,只不过是大领导高配了,校长、书记高配到副部级,下面的处长仍然是处长,副校长仍然是副厅级。不过为了弥补副部级校长和副厅级副校长的级别组织鸿沟,于是设立一个正厅级的常务副校长,等于是第一副校长的意思。

一般的政府组成部门,实行的是厅长、局长负责制,局长兼任书记,一般不会设立常务副厅长、常务副局长,不过公安局是一个例外。公安局长的组织惯例由以前的由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改为了由副省级、副市长兼任,就是由党委转到政府线。不像以往,省委、市委政法委就可以直接设在公安厅、局,现在大多数公安局长由于由副省长、副市长兼任,所以一般在政府这边上班。所以,公安局里面增设了一个职务,就是常务副厅长、常务副局长,起到真正的局长的作用,负责公安厅公安局的日常全面管理的职能。由于公安厅局长由副省长副市长兼任,是政府副职,那么公安厅局的常务副局长级别是正厅级、正局级,如果在县局和政委同级了。

至于日常分管工作和主持工作,这个区别很大。

日常分管工作,是指每个副职都有他负责分管的职责范围,一般是负责某几项目或者根据某些行业职能进行划分,比如副市长,有分管农业,有分管财税,有分管工业招商引资,有分管政法,有分管科技,有分管文教卫生等等,这就是他们分管的日常工作。

副职除了日常分管工作,其实还有一个联系部门。除了他直接分管的下属部门,还有非直接分管的联系部门。比如分管政法的副市长、公安局长,除了直接分管市公安局,还要联系海关、武警支队、法院、检察院等等。

主持工作这个词就神圣了,这一般用于副职后面加括号。就是在一些部门中,由于正职空缺,或者各种原因缺席缺位,由组织指定某个副职暂时或者长期全面负责该组织的全面工作,等于该履行正职的职权职责。主持工作一般由常务副职,或者排名最前的副职进行工作主持。主持工作一般来说主要是时间比较长才叫主持工作,比如半年一年两年时间。短期比如正职出去开个会这种,暂时安排负责的工作一般不叫主持工作。


武大东湖


知道什么叫“论资排辈”吧,这就是其中一种。常务副职比副职多了两个字,就是明明白白写在脑门两个字“二把”,告诉所有人要懂规矩,老大不在家,老二“说了算”,保证工作秩序正常运转。

这里面有职务和职级、实职与虚职、待遇与享受待遇、常委与非常委,等等太多的概念。党政体系里,一般情况下不设常务,除非规定的几个一把手高配(上级兼任下级)的部门或单位。圈里人或内行人一看就明白,门外汉听三天三夜不明白。

这是一门很深很深的学问,有时候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那么,简单翻译成民间俗话,就是:补位、接班、过度、安置等四种主要形式和功能。

一是补位。

平时替正职(一把手)主持日常工作,分担一把手的工作负担,正职不在家的时候要补位正职功能,懂事的常务副职还是要经常请示汇报的,但要过滤掉一些小事,替一把手分解压力。

比如,市常委组织部长,属于副市级干部,进入了市常委班子,他还要分管其他部门的工作,一般分管组织、老年、党校等其他部门单位的工作。设一个常务副部长,协助他主持组织部的日常工作。再比如,一些大城市的班子人数比较多,一把手管理幅度大,也可以设常务副职来补位。


记住,这些常务副职,一般都是正职职级,下文件任命,印名单都带括号的,如:王某某,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处级),那是正儿八经的正处级实职。你也见过,李某某,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享受正职待遇)。那可是天壤之别。

二是接班。

一般情况下,国家在党政序列里,不允许随意设置常务副职,明文规定的除外。但在一些国企,也有不少单位自行设置常务副职的。比如,有的国企班子人数众多,有时候一正二十副,这么多副职,都有资格晋升正职。怎么办?一把手向上级推荐一个最可靠、最有发展前途、最有潜力的副职,准备培养接班人,既是培养锻炼,也是明确培养目的,让其他副职少折腾一点。

比如,张某某,某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正局级)。总经理不在家的时候,可以委托他行使正职职能,比如需要签字审批,许多流程不能等啊。另外,即使总经理在家,也要有意识地全面培养锻炼他,比如,让他担任某项难题的领导小组组长,让他牵头抓总,熟悉面上的情况。

三是过度。

有些单位正职空缺,或者即将退出现职。一时半时找不到合适的接替人选怎么办?先副职里找一个排名靠前或有全面能力的副职,担任常务副职。主要是压担子观察,干好了,威望高了,可以接替正职。也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外面又空降一个正职过来。

四是安置。

在一些国企单位,有些副职,由于学历、年龄、水平等原因,不适合担任正职。但是作为副职,又立下过汗马功劳,怎么也要给个甜枣吃吧。有的时候,给这类副职安排一个常务副职,加一个括号(享受正职待遇)。本来年薪60万,加这个括号就是年薪100万,其他副职还没脾气,这是上级批准的。

关于主持工作和分管日常工作,完全是两个不同份量的事情。比如,正职分工,一般写主持部门行政全面工作。比如,没有正职的副职,一般写(主持工作),就是临时行使正职职权,考察合格了,可以提拔为正职。分管日常工作,就是一项分工而已。比如大单位的正职,一般分管办公室、人事处、审计处,抓住人权和财权就可以了。有的正职懒得管日常杂事,就让一名副职分管日常工作而已。


职场火锅


常务副职和普通副职虽然在职级上是一样的,但其含金量是大不同的,虽然同是副职,但普通副职在通往常务副职的道路上,有时还要走很长一段时间的。从提拔的序列来讲,党委(组)副职和政府(部门)常务副职,可以说是第一序列,政府部门的一把手,基本多来自于党和政府的常务副职。

普通副职,可能终其一身都是副职。但常务副职,如果实在没有实际上的实职提拔空间了,多数也会辗转到其它非一线岗位解决一下职别转正的问题。比如,可以到人大政协,可以到其它部门党委(组)任书记等,在虚职岗位上解决职别转正问题。再不行,也会加个括号,享受正职待遇。

常务副职是绝对的实权派,一般还会兼任政府部门的党委(组)副职,分管的也都是财贸、发改、国土、城建等强势部门,权威性要比其它分管副职强很多。主持工作是人财物的全面负责,这在副职里基本是不存在的。


元芳有看法


在中国的相关法规文件中,其实并没有“常务副”这样的职务,这只是一种体制内部的叫法,与普通副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项。

在人数上,普通副职可以有多个,常务副的数量上一般为一名。但是在某些过渡时期,也会有可能超过一名。比如2012年,广东省省委班子更换的时候,新晋省委常委徐少华任常务副省长,排名各副省长之首;常务副省长肖志恒卸任常委,但仍继续担任常务副省长。

在行政级别上,常务副一般和普通副职一样,比如常务副省长和副省长一样是副部级,常务副市长和副市长一样是副厅级,但是部分部门比如地级市的组织部、宣传部的常务副,因为正职一般都是副厅级,所以常务副一般都是正处级,普通副职大多是副处级

在权利上,常务副会比普通副职更大。一般分工是协助正职负责日常事务,并且分管相关重要部门,比如科技、财政、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统计等。常务副省长或常务副市长正常都是常委,在常委会上讨论重要事项的时候,是具有投票权的。

在前途上,常务副都是提拔的重要“候补”人选。不少的正职都是由常务副直接提拔的,比如常务副省长是有可能提拔省长的,但是普通副省长肯定是不会直接提拔到省长这个位置的。

“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的区别主要就在于:

分管日常工作说明你应该是二把手,上面还有一个一把手。

主持日常工作则说明要么你已经是一把手了,要么上面还没有任命一把手,你有可能成为一把手,当然也有可能只是暂时代理一把手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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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职比较常见的在省、市、区县、管委会这些机构中,这些机构几乎是都会设常务副职。而委办局只有极个别才设常务副职。

省、市、区县的常务副职大同小异,都有三个共同特点:

1、正职不在时,可以代替正职主持日常工作,也就是问题中说的“分管日常事务”,在严格措辞中没有分管日常事务这个说法,但也是一个意思。一般不包括重大事项,只是日常事务,但这权力足够大了,因为其他普通副职会因此向常务副职汇报日常工作。

2、常务副职都是常委会成员,常委会属于权力核心层,而普通副职就未必了,大部分普通副职不是常委。

3、常务副职有机会直接升迁为正职,而普通副职几乎不可能直接升为正职,不可能。所以普通副职与常务副职,本质上就是差一个级别了。

随着空降部队成为常态,常务副职在原单位直接升正职也已经越来越难,通常会让一个重要区县的常务副区长调到另一个不重要的区县当正职,出任区长。

市一级也差不多,但省一级就没那么简单了,在此不做具体表述。

而管委会的常务副主任,相对权力是要比省、市、区的常务高的,不是指绝对权力,不要误会了。

因为管委会主任通常是高一级的正职挂名的,比如市长兼职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但平时不太管事,那么权力就都在常务副主任那里,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约等于正职权力。

“主持工作”一般指某个管理层里最大的领导,比如市长全面主持本市工作,区长也是全面主持本区工作,一些工作小组也是由最大的那位主持工作。书记一般是“全面负责”,带有监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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