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貴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以下決定:
任命:
雷讓為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
馮婷婷為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高金生為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程奕為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王晨為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張荃為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李雪夜 的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雷讓的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劉明的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馬亞東的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汪業榮的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陳桂章的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
苟雨樓為貴陽市築城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李進的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萬曉輝的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黃梓洋的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張良的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魏冀的貴陽市築城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楊雪萍的貴陽市築城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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